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县(区)劳动保障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文号:淮政发〔2006〕14号
颁布日期:2006-01-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县(区)劳动保障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淮政发[2006]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5年度,各县(区)政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劳动保障工作,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成绩显著。根据考核结果,经研究,决定对楚州区人民政府等劳动保障工作目标考评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受表彰的先进集体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加大劳动保障工作力度,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好的业绩,为构建和谐淮安作出更大的贡献。

淮安市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淮安市2005年度县(区)劳动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一等奖(2个)

楚州区人民政府清浦区人民政府

二等奖(3个)

洪泽县人民政府金湖县人民政府淮阴区人民政府

三等奖(4个)

清河区人民政府盱眙县人民政府

涟水县人民政府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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