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文号:鸡政发〔2007〕 27号
颁布日期:2007-06-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鸡政发〔2007〕27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鸡西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工作方案》业经2007年5月21日市政府13届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一日

鸡西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1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意见》(黑政发〔2007〕23号)精神,大力推进我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确保全市在年底前基本解决历史拖欠工资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构建和谐鸡西、维护广大职工切身利益为出发点,统筹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并着手建立解决拖欠工资长效机制,合力攻坚,标本兼治,专项推进,为促进我市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基本原则、目标及认定范围

(一)基本原则。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要坚持立足企业、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分类处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要把解决工资拖欠问题与深化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建立预防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相结合,与解决其他债务相结合,加大工作力度,把握工作节奏,确保平稳推进。

(二)工作目标。在2007年年底前,基本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其中要重点解决好国有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特别是要解决好并轨企业已经与并轨人员签订偿还协议的拖欠工资问题;同时建立有效预防和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制度和机制,坚决遏制产生新的工资拖欠问题。

(三)认定范围。拖欠工资是指企业应发而未发给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应发工资按照职工劳动合同约定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规定的职工工资标准计算;企业因经济效益下降,相应降低了工资支付标准的,按照降低后的工资标准计算,但不得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对并轨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按企业与并轨人员签订的工资偿还协议认定。

三、解决措施

(一)全力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

1.搞好调查摸底,做好基础性工作。搞好企业工资拖欠情况的调查摸底和核查认定,是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县(市)区政府及各战线等相关机构要尽快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对2006年年底以前的工资拖欠情况逐企逐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认定,并建立详细的台账,认真统计汇总,逐级核查上报。

2.制定计划,区分情况,分类解决问题。要制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工作计划,对本级清理工资历史拖欠以及建立保障企业支付工资的长效机制,做出具体安排,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工资历史拖欠问题要有针对性采取不同办法和措施来处理,并根据偿还能力,按照先偿还并轨期间职工个人垫付的经济补偿金和工伤残人员相关待遇,后偿还工资及其他债务的顺序进行操作。一是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在与本企业工会协商或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基础上,制定具体偿债计划;二是停产半停产的企业,应通过清理库存物资、催收应收账款等盘活资产的办法筹资解决;三是长期关停、扭亏无望的企业,采取关闭破产或依法破产等办法退出市场,通过转让土地、变现资产的方式来解决;四是部分具备经营条件、资产暂难变现的企业,在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将所欠工资等债务转化为企业股份以化解所欠债务;五是对“三无”(无主体、无资产、无生产经营活动)困难企业,由系统内调剂资金或以借款方式统筹解决;六是对非生产困难形成的历史拖欠,要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责令限期补发。

3.发挥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能作用,加大支持力度。县(市)区政府及各战线要大力支持企业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可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软贷款,收购企业的国有资产,使企业实现资产变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企业拟转让的土地优先纳入政府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由政府及时实施土地资产变现,帮助企业通过土地变现等手段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政府主管部门统筹协调企业与金融机构和解债务,由资产经营公司和政府出资收购或利用软贷款,整体打包回购,降低授偿率,释放一块企业资产,用企业回购资产变现偿还拖欠工资。在企业处置涉及金融债权的相关资产时,金融机构应给予支持,并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安全。相关部门应对企业筹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监管,确保用于解决拖欠职工工资。

(二)建立健全保障企业依法支付工资的长效机制,遏制新的工资拖欠。

1.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县(市)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国家及省有关工资支付的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职工工资。

2.建立企业欠薪报告制度。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的监控,重点监控建筑施工、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企业确因经营困难等原因须延期支付工资的,必须征得本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报告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时间、金额和涉及人数、企业财务状况、偿还工资计划以及解决措施等内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要严格督促企业按时偿还职工工资。

3.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对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发生过工资拖欠的其他企业,劳动保障、城建等有关部门应强制企业在指定的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用于偿付拖欠工资。

4.加大工资支付劳动保障执法力度。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法律宣传和教育,增强企业的法制意识。加强对企业支付工资情况的日常巡查、举报专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5.深化企业劳动工资制度改革。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国资委等有关部门指导、推动企业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资分配制度。

四、时间和步骤

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7年4月至2007年5月中旬)。

制定全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全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动员大会,对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进行部署;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任务具体分解到县(市)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对抽调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县(市)区政府及各战线制定具体操作方案,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开展细致的调查统计,形成详细的台账,掌握涉欠企业基本情况。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5月中旬至2007年10月末)。

审查企业上报的工资拖欠数据;核实确认涉欠企业资产状况;督促监管企业制定清欠工作计划;落实好企业解决历史拖欠和预防新欠的责任;指导企业采取相应措施有效解决历史拖欠工资问题;及时汇总上报各阶段进展情况;积极预防和及时处理清欠过程中的不稳定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7年10月末至2007年12月末)。

县(市)区政府及各战线要对在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遇到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机构

推动企业解决好工资拖欠问题、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副市长按战线分工负责,成立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劳动保障局为牵头单位,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成,拨付专项经费,集中办公,专司其职,着力推进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办公室下设三个推进组,分别为综合组、清欠组、法规组,负责全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的开展和指导。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在今年年底前基本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是国家和省部署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我市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把这项工作放到突出重要的位置。县(市)区政府及各战线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协调推进,确保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建立报告和检查通报制度。

县(市)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领导小组、企业主管部门和所属企业之间要建立信息反馈和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汇总和分析工作情况。加强对本级及下级工作的检查督导,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县(市)区政府及各战线每月1日前要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报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