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 | 文号:通政发〔2004〕21号 ---|--- 颁布日期:2004-02-23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通政发〔2004〕21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 | 文号:通政发〔2004〕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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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4-02-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通政发〔2004〕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3年,我市各地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劳动保障工作的各项部署,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圆满完成了市政府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显着的成绩,为南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海安县人民政府等9个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明确目标,抢抓机遇,推动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两个率先"和富民强市的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03年度南通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03年度南通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
海安县人民政府
海门市人民政府
崇川区人民政府
二、市劳动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通州市人民政府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
启东市人民政府
四、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
如东县人民政府
五、市社会保险稽查工作先进单位
如皋市人民政府
六、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港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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