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和紧张阶段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和紧张阶段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1-04-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和紧张阶段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山政办明电[2001]35号
各县(市)区王玉特急白山政办明电〔2001〕35号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和紧张阶段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省直企业:当前,我市的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非常关键、非常紧要时期,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一是森林火险等级高,具备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条件。据气象部门预测,“五一节”期间和整个紧张阶段,气温高,相对湿度小,很少降水,火险等级均在4级以上,与大兴安岭“87.5.6”大火的气候条件一致。二是由于气候的原因,今年的春耕生产较往年推迟一周左右,五月初正是春耕春播高峰,擅自进行农事用火行为必然要多,极易蔓延引发森林火灾。三是“五一节”放假时间长,春采、春游人员急剧增多,林内火险加大。四是公路、水电等基础建设点多面广战线长,施工作业人员大部分来自外地,防火意识不强,人为火灾因素较多。种种不利因素表明,森林火灾已经到了一触即发的状态。今年春季的森林防火工作,是新千年的第一个春防,事关全省新时期森林防火新目标的实现,事关“十五”计划的顺利实施,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对春防工作,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作了一系列的部署和落实。4月30日上午,省政府又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作了周密的部署,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根据省政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借鉴延边两次大火的经验教训,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五一节”期间和紧张阶段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级政府和林业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充分认请当前的森林防火形势,明确肩负的重任,从讲政治和践行“三个代表”思想的高度,迅速贯彻落实省政府会议精神,立即部署安排好节日期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森防工作,深入实际,搞好督导检查,从严、从细落实好各种预防和扑救措施,确保五个“百分之百”落实到位。二、落实责任,周密布防。节日期间和整个戒严期,各级森林防火组织的主管领导和专业人员一律不休假,全部坚守在各自的森防工作岗位上。各包片领导和督查责任区的领导,要全部深入到包保责任区和督查责任区。并要及时抽调人员和车辆,增加入山检查站卡,加大巡护检查密度,搞好搜山清理行动。对重点区域要立即增加管护力量,实行严管死守,确保安全。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岗位和包片责任,哪个区域、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要予以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三、高度戒备,快速扑救。要严格落实火灾扑救措施,做好扑救系统各个环节的工作。各气象台(站)要及时发布火险预测预报;所有的了望台都要延长了望时间,严密监视火情,定时报告情况,一有火情立即准确报告;无线通讯网络要保证全网畅通,随叫随通,快速传递火情信息;武警森林部队和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要进一步搞好战前培训、装备检查和战前动员工作,全面进入高度戒备状态,一有扑火指令,要快速反应,并实行一次性重兵扑救,坚决打早、打小、打了。四、从严管理,依法治火。在节日期间和森林防火紧张阶段,要严禁无证入山,严禁野外弄火、吸烟。各级森防稽查组和林业公安部门,要搞好野外火源稽查,依法查处一切违反防火法令法规的行为,对情节和后果严重者,要坚决依法处理。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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