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01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1-02-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01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01]3号

白山政办发〔2001〕3号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01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局室、中省直企业: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制订的《2001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二月一日

2001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01年1月)根据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市委三届八次全会和市纪委第六次全会的部署,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意见》(吉发〔1999〕7号)和《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同志抓行风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白山政发〔2000〕25号)的要求,特制订2001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入落实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把纠风工作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结合业务工作一起抓。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源头防治,加大治本工作的力度。围绕全面实施长白山生态经济发展战略,拓宽视野,服务大局,勇于创新,重点突破,整体推进,进一步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纠治力度,注重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使全市纠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二、工作目标及责任分工全市纠风工作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切实突出两个重点,认真抓好四个继续,努力做到一个提高。(一)突出抓好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由物价局、教委牵头,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人大教科文委、政协文教委参加。要加大治理工作力度,把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乱收费问题认真解决好。重点解决以往治乱工作中屡查屡犯、重检查轻处罚和只检查不纠治的问题。突出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和义务教育阶段城市中小学改制学校以赞助、捐资、合办为名变相多收费、乱收费问题。义务教育阶段公办的初中和小学应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准招收“择校生”,严禁把捐资助学同录取学生挂钩。加强对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的监督管理,巩固和扩大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成果。要进一步清理和公开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将学生《交费登记卡》工作落到实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要切实抓好中小学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违法违纪的直接责任者和主要领导予以严肃追究,对反面典型公开曝光。(二)突出抓好纠正医药产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由药监局牵头,监察局、卫生局、工商局、物价局、技术监督局、审计局、经贸委参加。要把这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锲而不舍、步步深入,真正建设成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形象工程”。要实现“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和承担合理的医疗费用”两个目标。今年抓这项工作要有新突破,在巩固治理成果上要“严防死守”,防止反弹,对尚未纠正过来的问题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建立各级政府领导任期内药品管理状况和目标考核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多组织明察暗访,加大查处案件力度,不仅在整顿药市和医疗作风方面,还要在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违反药价政策、医药商业贿赂、虚假广告宣传、非法个体行医等方面抓典型、抓查处、抓曝光。要积极推行药品集中采购、医药分开核算和分别管理制度,县级以上医院销售药品收入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于借集中招标采购之名乱收费,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私利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严肃查处。要重点查处药品购销中给予和收受“回扣”行为,突出治理医务人员开单提成、处方提成收取“回扣”问题。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部门要各负其责,搞好协调配合,抓好任务落实,这项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三)继续抓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由经贸委牵头,监察局、物价局、审计局、乡企局、政协经科委参加。主要是抓好已取消收费项目的落实,继续清理涉企收费项目,坚决查处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防止反弹。要加大工作力度,在巩固电力、铁路、公安等部门专项治理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对企业收费行为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对“两证一卡”制度和实行情况进行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保证切实执行。全市执收单位和收费员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收费。进一步做好对乡镇企业的收费、罚款、集资、基金的全面清理,制止向乡镇企业的各种乱摊派。要加强企业减负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三乱”案件和顶风违纪以及违反“九个严禁”的问题,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四)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农业局牵头,农办、物价局、财政局、法制局、监察局参加。必须把此项工作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抓实;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必须坚决做到“八个禁止”:一是禁止平摊农业特产税、屠宰税。必须据实征收,不得向农民下指标,按人头、田亩平摊。二是禁止一切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从中央到地方任何部门都不得搞达标升级活动,也不得以检查评比的形式搞变相的达标升级。三是禁止一切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央和地方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恢复,仍在执行的要坚决停止,不得变换名目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四是禁止向农民集资。除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危房改造外,其它任何集资一律取消,兴办道路、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建设项目,不得向农民集资。五是禁止各种摊派行为。在农村开展保险业务、合作医疗、报刊征订,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行摊派。六是禁止强行以资代劳。七是禁止在村招待下乡干部,取消村组招待费。八是禁止用非法手段向农民收款收物。要严格规范税费征收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到农民家里拉粮食、牵牲口、搬东西。要结合农村“三审计、三公开”和“三清两建一公开”工作,加大案件查处和专项审计工作力度。要督促各涉农部门在系统内落实减轻农民负担主要领导负总责的责任制,保证本部门、本系统不出现随意增加农民负担的行为。要做好减轻农民负担领导责任制的监督考察工作,促进领导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典型案件,杜绝恶性事件的发生,严防农民负担的反弹。(五)继续抓好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由财政局牵头,监察局、审计局、物价局、人民银行参加。要全面落实中央提出的6条标准,任何地方和部门都不能强调情况特殊降低标准和要求。要继续对各单位银行帐户进行清理,坚决取消收入“过渡户”和“小金库”。要规范政府部门收费行为,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对确需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对继续搞坐收坐支、截留、挪用、私分收费和罚没款,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六)继续抓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由交通局牵头,公安局、林业局、煤炭局、建设局、监察局参加。要进一步加大措施,加强对公路“三乱”的治理。进一步规范路上站点;公路上的所有站点凡需公开的项目都必须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路上执法人员行为,交通运政、稽征人员要加强源头治理,坚持在征费稽查站实施检查任务,不准上路进行流动检查,不得进行无目标的上路检车。公安交警上路执勤要以疏导交通、维护行车安全为目的,对无明显违章正常行驶的车辆,不得随意拦车检查,不准逢车必检、双向检车、技术性检车和在弯道隐蔽处定点检车。林业木材检查站人员不准离开站点流动检查,更不得巧立名目收取追车费等。交通、林业、公安部门设置的站点和执法人员,不准代其他部门拦车检查,扣车、扣证、收费、罚款,杜绝下达和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也不准将罚没收入与执法人员的工资、福利、奖金挂钩。严禁“多家上路”问题发生,路上执法人员要持证上岗,挂牌服务,在实现行为规范化的基础上,使各有关行业窗口及执法人员的行为向文明优质服务方向发展。在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巩固文明样板路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确保公路畅通无阻。(七)提高重点部门和行业的纠风工作水平。要认真对照群众反映强烈的行风问题和司法腐败现象,以与经济发展软环境直接关联的部门和行业为重点,以克服特权思想、改善服务态度、转变行业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以纪律教育和自查自纠为主要形式,集中一定时间,解决系统和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执法部门重点解决好执法不公问题;行政和经济管理部门重点解决好以权谋私问题;公共服务行业重点解决好服务质量差问题;金融保险部门重点解决好以贷谋私和违规经营问题。各重点部门和行业要把纠风工作纳入部门和行业目标管理,结合业务工作一起抓。要持续开展行业作风整顿、社会服务承诺制、民主评议行风和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各级政府领导要认真执行抓行风工作责任制,对纠风工作实行责任追究。要结合纪律作风整顿,研究制订实施方案,采取群众测评和评估的办法,突出抓好重点部门和行业中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害问题以及关键部位的环节公开,提高纠风工作的整体水平。以上纠风工作责任分工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尽快地制定出各自的实施意见,各重点部门和行业要结合纪律作风整顿,研究制订实施方案。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以检查促落实,以督办促深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保证纠风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具体措施和要求(一)要加大领导力度。认真执行各级政府领导抓行风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对所辖地区纠风工作负全责,指定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具体抓,建立起有效分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进一步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要在人员和经费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和帮助,使纠风工作形成常态运行机制。重点部门和行业要把纠风工作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程,做出总体部署,及时研究调度,下力气抓好落实,要抓出突出成果。各协调组的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的领导同志在落实重点任务中,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展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不恪尽职守,造成影响的,要按责任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者的责任。(二)要加强监督检查。纠风工作要继续保持各级政府主抓,各级政府纠风办综合协调指导,实行条块结合,各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具体抓的格局。要用改革的思路,抓源头,治风源,研究治本性的措施。牵头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切实履行牵头责任,负责制定工作整体计划和方案;对协调组工作进行内部分工;及时主持研究和解决有关重要问题;督促检查成员单位的工作;对承担的重点任务,一件一件地组织实施,一件一件地抓好落实。参加部门按照协调组内部分工,制定具体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和完成本部门承担的工作;解决和处理管辖范围内的有关问题,向牵头部门提出有关建议;反馈和报告情况。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搞好协调指导,各参加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搞好协调配合,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具体措施,要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调度会议,掌握工作进度,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部署检查工作。各级政府纠风办要直接参与各项纠风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务求真抓实干,认真进行纠治。各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要把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结合起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所负责的纠风工作每年至少要组织两次全面检查,4次以上的明察暗访活动,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落实上,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要逐级加强监督检查,一项一项地认真研究,一项一项地落实措施,尤其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要进行专项检查,务求取得实际成果。今年,各县(市)区、市直重点部门和行业、各协调组的牵头部门都要拿出一批具有本地本部门特点,富有创造性的工作成果。(三)要查办行风案件。各级纠风办重点部门和行业及各协调组要注意了解掌握行业方面和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案件线索,主要是通过集中整治,抓行业纪律作风,查处行风案件,规范行业行为。重点制止和纠正部门保护主义、局部利益至上,不听招呼不落实,中间梗阻、政令不畅;部门和行业特权思想严重、垒关设卡,弄权勒索、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执纪执法部门越权执法、胡乱执法、野蛮执法、甚至徇私枉法;服务质量差、生冷硬顶、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并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四)要注重抓好典型。纠风工作必须培养树立一批先进典型,要总结树立行风建设标兵单位。各县(市)区、重点部门和行业、协调组的各项工作都要有自己的典型,要不断培养树立新的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风正气,用积极向上的精神,推动纠风工作创出新经验,取得新成效。要下力量集中抓好一批反面典型,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对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影响的反面典型,要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还要运用其他各种有效形式,通过典型搞活教育,以增强纠风效果。(五)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在纠风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级纠风部门要主动取得新闻单位的积极支持,进一步加大对纠风工作的宣传力度,以动员群众支持和关心纠风工作。各新闻单位要把纠风工作的宣传报道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作出安排,《长白山日报》、白山电台、白山电视台要开辟专栏和专题,及时宣传报道纠风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以鼓舞斗志,教育群众。各县(市)区、市直各协调组及各重点部门和行业要注重宣传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实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及时宣传推广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经验及成果。(六)要增强创新意识。从事纠风工作的同志要跟上改革开放步伐,要跟上市场经济深入开展,要跟上体制机制的深刻变化,顺应潮流,适应形势。首先,思想观念要新。接受新的事物和观念,破除不思进取、抱残守缺、畏首畏尾、因循守旧思想,鼓励和支持创新,支持新生事物,当好改革和发展的动力。其次,能力水平要有新的提高。纠风工作涉及面越来越宽,领域也越来越广,特别是大量的市场经济方面的一些问题,对我们的知识、能力和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要加强对经济、法律、科技、管理、历史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全面提高能力和水平,在改革的大潮中,应对自如,大显身手,有所作为,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再次,精神状态要新。要有一种争上游,创一流的工作劲头,体现新的时代精神,不仅要踏踏实实、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更重要的是开阔思路、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纠风工作涉及到创新的任务很重,创新的课题很多,创新的要求很高,所以,必须有新思路、新方法、新创见、拿出新招法,抓出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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