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的决定

颁布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1997-12-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的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的决定》已于1997年1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江苏省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删除。

对有关条文的顺序作相应的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7年12月15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