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三届淮海戏艺术节筹备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三届淮海戏艺术节筹备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3-03-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宿政办发〔2003〕26号
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三届淮海戏艺术节筹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市政府联合主办的江苏省第三届淮海戏艺术节,即将于4月中旬在我市举办。这是建市以来,我市首次承办的省级较大规模的文化盛会。为切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艺术节顺利举办,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艺术节的组织领导。淮海戏艺术节是展现地方特色文化的重要舞台,是弘扬传播先进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搞好这一活动有利于提高宿迁知名度,扩大我市对外开放和影响,并将对我市文化事业以及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各级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把艺术节作为“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重要机遇,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确保组织协调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努力赢得文化和经济的“双丰收”。
二、周密组织,认真做好各项承办工作。艺术节开幕在即,各有关县区文化部门作为艺术节的具体承办单位,要根据组委会制定的总体方案和工作日程,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目标,认真实施。对演出场地安排、参演团体组织、后勤保障、新闻宣传、观众组织等工作,要逐项检查,逐项落实,为艺术节的顺利举办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三、精心创作,努力提高参赛剧目质量。淮海戏是我市传统剧种,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本届艺术节又在我市举办,对这一地方特色剧种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特别是本次艺术节要选拔一批优秀剧目参加第四届江苏省戏剧节、第七届中国(杭州)艺术节,还将择优上报国家文化部参加“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的评选。因此,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剧目的质量。对我市准备参演的《牡丹情》、《红月亮》、《湖畔人家》三台戏,各级文化部门要组织戏剧专家和创作者,在剧本导演、表演、音乐唱腔、舞美设计等方面进行深入地研讨和演排,认真修改完善,使参演剧目更加成熟和完美。各有关县区要督促指导所属剧团,调动演职人员的积极性,在艺术追求上精益求精,力争把戏剧精品奉献给广大观众。
四、密切配合,确保艺术节成功举办。举办艺术节,不仅是文化部门的事情,整个活动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运作。文化部门要认真做好牵头组织工作,考虑周全、安排到位;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切实维护好活动期间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各级新闻媒体要做好新闻报道工作,营造浓烈的文化氛围;财政部门要保障我市参演剧目的排演经费,根据排演需要及时拨付到位,确保我市在本届戏剧节上取得优异成绩。
二OO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