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县(区)财源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县(区)财源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01-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葫政办发〔2007〕6号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县(区)财源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财政局《关于县(区)财源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关于县(区)财源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
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加快实施县(区)财源建设工程,加速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做大财政“蛋糕”,缓解县域财政困难状况,增强县域财政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县(区)财源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我市区位、资源两大优势,紧紧抓住东北振兴和沿海开放双重机遇,以壮大县域经济、做大财政“蛋糕”增强县域财政活力、建立县域公共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目标,按照“多予、少收、放活”的工作方针,加速发展民营经济,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财政体制、财政政策和运行机制创新,统筹各级政府、城乡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严格财政管理,实施依法理财,努力改善县乡财政困难状况,不断增强县乡财政经济综合实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实施工业强市、项目支撑战略,为构建和谐葫芦岛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激励发展原则。建立激励发展、鼓励改革、鼓励先进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导向机制,充分调动县(市)区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县域经济发展的活力。
2、因地制宜原则。从各地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扬长避短,不搞固定的经济发展和财源建设模式,走各具特色的财源建设之路,着力构建具有葫芦岛特色的都市经济圈型、沿海型、山区型县域经济发展和财源建设新格局。
3、项目牵动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扩大开放为动力,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大力招商引资,开展经济协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培育各类市场主体,以项目带动和集聚生产要素,有效促进投资增长。
4、择优扶持原则。在政策资金的扶持上,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重点扶持财源大县和税源大户,增强县区造血功能。
5、追求综合效益原则。在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突出抓好农民增收、就业增加、财政实力增强等项指标,努力实现富民强县(区)。
6、可持续发展原则。财源建设应注重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人口、自然环境、资源相协调,注重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财源建设可持续发展。
二、我市县(区)财源建设的整体目标
到2010年,通过实施县(区)财源建设工程,着力培植一批税源大户,建设一批财源大县(区)。届时,经济发达县(市)区实力显著增强,中等县(市)区加速崛起,欠发达县(市)区财政经济状况有明显改善;民营经济和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取得重大进展;全市涌现出一批特色鲜明、发展势头迅猛、后劲十足的财源大县(区);力争每个县(市)区都有竞争力较强的主导产业,使全市的县域经济结构明显优化,整体活力明显增强,县乡财政状况明显好转,基本上步入财政经济的良性循环。
1、地区税收收入指标。根据我市实际,为鼓励各县(市)区抢前争先,竞相发展,设置了财源建设总体目标:2005—2007年,按年均15%增长测算,到2007年地区税收收入23.8亿元,比2004年增加8.1亿元;2008—2010年,按年均18%增长测算,到2010年,地区税收收入39.1亿元,比2004年增长23.4亿元。
2、财源大县(区)目标。按地区税收收入目标测算,到2007年,全市县(市)区税收收入超5亿元以上的县区两个:连山、建昌,县区税收收入在3亿元以上的县区三个:兴城、绥中、龙港。到2010年地区税收收入在5亿元以上的县区三个:兴城、绥中、龙港,超8亿元的县区两个:连山、建昌。
3、税源大户目标。到2007年,全市县(市)区年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2004年的13户增加到20户,其中5000万元以上的达到5户;到2010年,全市县(市)区年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2004年的13户增加到30户,其中5000万元以上的达到10户。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本着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规划和落实财源大县和税源大户具体目标。
三、实施县(区)财源建设工程的保障措施
(一)制定和落实县(区)财源建设规划
各县(市)区要结合“十一五”规划,认真制定各县(市)区财源建设规划,各县(市)区要将财源建设各项指标量化到乡镇和重点企业,着力建设一批财源大乡和税源大户,增强县乡财政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要抓好财源建设规划的落实工作,通过层层建立责任制,严格考核,督促检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县(市)区要制订《县(区)财源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确定财源建设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制定实施步骤、办法和措施,扎实有效推进,督促各县(市)区把财源建设工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激励发展的财政政策
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促进辽西北地区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民族自治县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3〕65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1号)中的共享税种增量返还政策,鼓励县域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广泛培植财源,做大财政“蛋糕”把增收的财力留在基层;要认真执行《辽宁省县(市)财政综合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辽财县〔2005〕279号),促进县区加快发展,规范县区财政收支行为,切实加强县乡区财政管理,推进县区依法理财,提高县区财政运行质量;认真执行《辽宁省县(市)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县〔2005〕67号),鼓励县区广开渠道,运用市场手段招商引资,增强县区经济整体实力;认真执行《2005年省对下解决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办法》,科学界定县乡可支配财力和基本支出需求,实行最低需求保障政策,减少县乡后顾之忧,引导县乡将主要精力用在加快经济发展、推进各项改革、强化财政管理、实施依法理论上。
(三)实施财源建设工程奖励政策,广泛调动积极性
制定葫芦岛市财政综合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和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以激励各县(市)区实施县(区)财源建设工程的积极性。
(四)发挥财政投融资导向作用,吸引各类资本发展县域经济
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吸引社会闲散资金,逐步拓宽社会投资渠道。成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中心,市财政投入一定资金对中小企业信用进行担保。担保资金重点向县以下中小企业倾斜,促进和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要减少财政直接投资,充分运用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财政间接手段,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功效,解决县以下投融资缺位问题;积极运用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开发银行软贷款,实施工业强市、项目支撑战略,引导企业加大科研开发和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县域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五)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做大财政蛋糕
一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放开经营范围和管理限制,减少和简化行政审批。除国家法律明确限制的投资领域外,对民营企业放开所有竞争性领域和对外资开放领域,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财政在贴息、信用担保、税收等财政政策方面给予积极的扶持。二是大力培植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落实支持农业发展的财政投入政策,继续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竞争力。用现代工业理论抓农业,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的发展。三是重点扶持骨干企业,推进县乡工业化。要把推进工业化做为县域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引导生产要素向重点骨干企业当中,将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带动县乡工业发展。四是以产业集聚为重点,努力推进城镇化。继续抓好县乡和重点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树立经营城镇理念,对城镇具有商业价值和经营价值的土地、设施、环境及其他各种资源要素实施资本化运作。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引导鼓励各企业向县区和重点城镇集中,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流动和聚集,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空间。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和规划目标落到实处
市将定期不定期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财政政策和相关配套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政策到位情况。市每年进行一次政策落实情况的评估与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地区和部门有政策落实不到位、截留和克扣问题的,及时予以纠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执行;市每年将对县(区)财源建设工程目标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各地通报,督促各地将财源建设工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七)加强和改进对县(区)财源建设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深化对加快县域经济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把发展县域经济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促进财源建设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各县域制定切实可行的财源建设思路,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财源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要牢固树立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思想,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制定和实施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坚持城乡统筹,将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与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城乡一体、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新局面;县域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充分发挥我市区位、资源两大优势,紧紧抓住东北振兴和沿海开放双重机遇,双向依托东北和京津冀两大经济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实施工业强市、项目支撑战略,进一步优化经济布局,全面提升支柱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努力培育新兴支柱产业,着力构建沿海经济带,辐射带动西北部地区的发展,形成沿海与腹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发展新格局,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开创我市全面振兴的新局面。
附件:2004—2010年县(市)区地区税收收入发展规划目标情况表
单位:万元
地区
2004年实际完成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预计完成
比上年增长%
预计完成
比上年增长%
预计完成
比上年增长%
预计完成
比上年增长%
预计完成
比上年增长%
预计完成
比上年增长%
连山区
66924
75624
13
86968
15
100013
15
118015
18
139258
18
164324
18
龙港区
28509
35009
23
40260
15
46299
15
54633
18
64467
18
76071
18
南票区
8734
10188
17
11716
15
13474
15
15899
18
18761
18
22138
18
兴城市
20643
23327
13
26826
15
30850
15
36403
18
42955
18
50687
18
绥中县
17484
19800
13
22770
15
26186
15
30899
18
36461
18
43024
18
建昌县
14006
15827
13
18201
15
20931
15
24699
18
29145
18
34391
18
合计
156300
179775
15
206741
15
237753
15
280548
18
331047
18
390635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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