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3-04-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3]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扭转我市农村零星火灾事故频发的状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以公安部今年在我市进行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试点为契机,在全市开展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随着我市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用电器已广泛进入农村家庭,油、汽、电已经成为大部分农村生产生活的必备能源,故而造成了农村潜在的火灾隐患越来越多,火灾事故频繁发生。因此,积极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农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努力预防和控制农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农村居民免遭火灾的危害,既是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设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新要求、新任务的需要,也是各级人民政府、基层政权组织以及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应当承担的职责,是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践证明,加强对我市农村居民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可以有效地预防农村火灾事故的发生,对于控制火灾总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服从和服务于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主线,以提高农村全员消防安全意识为着力点,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大力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建立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综合功能,逐步实现“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条块结合、群众参与”的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新机制,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共同做好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农村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牵涉政府各个部门和广大农村地区,各级政府部门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宣传教育的任务,共同推进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把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部门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费预算。各级宣传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各级经贸部门要积极抓好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警署、派出所的作用,积极探索“警消合一”的消防工作新路子,实现“一专多能”的乡镇消防队伍新模式,加强对辖区内的消防检查和消防常识的普及。各级教育部门要切实把农村在校学生的消防宣传教育摆上日程,经常性地开展教育活动。各级广电部门要充分依托乡镇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积极扩大宣传覆盖面。各级文化部门要发挥文艺宣传的优势,深入农村现身说法,增强宣传的趣味性和实际效果。各级工商部门要利用企业登记的有利时机,向单位发放宣传资料。各级团委、工会、妇联、旅游等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各自的特点,通过各个基层组织,在农村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畅通宣传渠道。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积极当好参谋,提供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并带头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形成大力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合力。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制订相关的规章制度,逐步实现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健全组织,完善机制,着力增强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综合功能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试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钱满程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赵增祥、市公安局副局长蒋光明、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张伟林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局(体育局)、市广电局、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旅游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张伟林同志兼任主任,杜尧兴同志任副主任。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完善运行机制及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农村消防安全的管理、教育、服务等保障功能。一要依托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形成自上而下的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二要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消防检查巡查制度等,并通过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推动农村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三要大力推进小城镇消防建设和乡镇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消防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四要充分发挥农村现有设施的作用,利用乡镇文化站、活动室、广场以及农村宣传栏、文化橱窗、公益广告等阵地,并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手段,大力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广泛深入地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
各级政府要以公安部今年在我市进行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试点为契机,抓组织、抓落实,积极开展试点工作,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式,然后以点带面,逐步推开;要按照增强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综合功能的要求,不断完善规范,努力创造出新的经验。今年6月上旬,市政府将对典型经验进行交流推广,以迎接省和全国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现场观摩会的召开。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同广大农村居民的劳动、生活紧密地结合起来,必须依靠和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因此,各地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立足长远,建立起长效的管理和运行机制,从村民需要解决的消防问题入手,减轻农民负担,从基础抓起,确保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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