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城镇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城镇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4-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城镇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6〕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常德市城镇工作考核标准》经过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3年12月20日印发的《常德市城镇工作考核标准》同时废止。
二00六年四月十一日
常德市城镇工作考核标准
一、县城(津市市城区)考核标准
(一)城镇管理(50分)
①无暴露垃圾(10分):主次干道、小街小巷无暴露垃圾。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②无乱贴乱画(7分):临街建(构)筑物、公共设施上无随意张贴或涂画现象。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2、市场秩序(18分)
①无出店经营(6分):临街门店无出店经营,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②无乱搭乱建(6分):临街建(构)筑物无搭偏接棚现象(城镇统一规划的除外),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③无马路市场(6分):无马路市场,无随意占道为市或沿街叫卖现象,计3分,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市场内外干净整洁,分区合理,各类商品摆放有序,计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3、交通秩序(15分)
①无乱停乱靠(5分):道路标志标线规范清晰,有规范停车场站,主次干道、小街小巷或人行道上各类车辆应在指定的区域内有序停放,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②无脏乱差现象(5分):城区公交车与出租车车容车貌整洁,车辆行停有序,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③无重大交通事故(5分):城区内无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每发现一起全扣。
(二)城镇建设(35分)
1、公用事业(19分)
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指道路、路灯、环卫设施建设及管网配套、绿化、小街小巷改造等)当年投入较上年增长10%以上(含10%),计19分,每差一个百分点扣1分(以财政部门决算或建设合同为依据)。
2、园林绿化(8分)
当年新增省、市级园林单位或小区8家以上(含8家),计8分。每缺一家扣1分,扣完为止(省级以上园林县城或城区该项计满分)。
3、环保消防(4分)
①城区无市级以上消防部门重点挂牌的消防整改单位(市消防部门提供依据),计1.5分。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②城区无市级以上环保部门重点挂牌的环保整改单位(市环保部门提供依据),计1.5分。每发现一家扣0.5分,扣完为止;
③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垃圾处理场1座以上(含1座),计1分。无垃圾处理场全扣,有垃圾处理场但未达到要求扣0.5分。
4、建工管理(4分)
①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计2分,按实际合格率折合计分;
②建筑工程无安全事故,计2分。每发生1起(次)死亡1-2人的安全事故扣1分,扣完为止;每发生1起(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重、特大建工安全事故扣2分,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三)城镇规划(15分)
1、依法依程序修编(城区)总体规划,计2分;编制报批详细规划与村庄建设规划,计2分。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2、规划审批实行“一书两证”制度,发放率达90%以上(含90%),计2分;文书档案规范齐全,计2分。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3、规划按程序审批,计2分;严格执行规划,无重大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计2分,违反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4、规划管理有专门的监察队伍,计1分;规划监察无执法犯法现象,计2分,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二、重点镇考核标准
(一)城镇管理(50分)
1、卫生秩序(15分)
①无暴露垃圾(10分):主次干道无暴露垃圾。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②无乱贴乱画(5分):临街建(构)筑物、公共设施上无随意张贴或涂画现象。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2、市场秩序(18分)
①无出店经营(5分):临街门店无出店经营,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②无乱搭乱建(5分):临街建(构)筑物无搭偏接棚现象(城镇统一规划的除外),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③无马路市场(8分):无马路市场,无随意占道或沿街叫卖现象,计4分,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市场内外干净整洁,分区合理,各类商品摆放有序,计4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3、交通秩序(17分)
①无乱停乱靠(8分):有规范停车场站,计2分,否则全扣;主次干道上,各类车辆在指定的区域内有序停放,计6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②无脏乱差现象(5分):城镇内客运车辆车容车貌整洁,车辆行停有序。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③无重大交通事故(4分):城镇内无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发现一起全扣。
(二)城镇建设(30分)
1、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指道路、路灯、环卫设施建设及管网配套、绿化、小街小巷改造等)当年投入较上年增长10%以上(含10%),计20分。每差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以财政部门决算或建设合同为依据)。
2、有符合要求的垃圾处理场,计2分。无垃圾处理场全扣,有但不符合标准扣1分。
3、城镇主次干道每50米配置一个符合要求的密闭垃圾容器,计2分。每缺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4、城镇内按标准配备有1-3座公共厕所,计2分。无公厕全扣,达不到标准扣1分。
5、建筑工程无安全事故,计2分。每发生1起(次)死亡1-2人的安全事故扣1分,扣完为止;每发生1起(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重、特大建工安全事故扣2分,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6、城镇内重点单位(如市场)消防栓配置符合要求,计2分。每缺1个扣0.5分,扣完为止。
(三)城镇规划(20分)
1、依法依程序修编总体规划,计4分;编制报批详细规划,计4分。每缺1项扣4分,扣完为止。
2、规划审批实行“一书两证”制度,发放率达90%以上(含90%),计5分。按实际发放率计分。
3、规划按程序审批,计2分;严格执行规划,无重大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计2分,违反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4、规划管理有专门的监察队伍,计1分,否则扣1分;规划监察无执法犯法现象,计2分,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三、国道沿线创建“百里文明走廊”建制镇考核标准
(一)城镇管理(45分)
1、卫生秩序(15分)
①无暴露垃圾(10分):路面无暴露垃圾。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②无乱贴乱画(5分):临街建(构)筑物、公共设施上无随意张贴或涂画现象。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2、市场秩序(15分)
①无出店经营(3分):临街门店无出店经营现象,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②无乱搭乱建(2分):临街建(构)筑物无搭偏接棚现象(城镇统一规划的除外),每发现一处扣0.5分;
③无马路市场或晒场(10分):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3、交通秩序(15分)
①城镇内主干道标志标线规范清晰(2分):缺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②无乱停乱靠(6分):各类车辆在指定的区域内有序停放,否则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③无脏乱差现象(3分):城镇客运车辆车容车貌整洁,车辆行停有序。否则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④无重大交通事故(2分):城镇内无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发现一起全扣;
⑤国道用地范围内(水沟外缘1米)无非公路标志,计2分。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二)城镇建设(25分)
1、有1座以上(含1座)符合要求的垃圾处理场,计1分,没有全扣,达不到要求扣0.5分。
2、城镇主干道每60米配置一个符合要求的密闭垃圾容器,计1分。每缺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3、镇区按标准配备有1-2座公共厕所,计1分。无公厕全扣,达不到标准扣0.5分。
4、城镇内主干道基础设施配备齐全(含路面硬化、路灯、绿化、管网配套等),计5分。每发现一项不配套扣1分,扣完为止。
5、城镇道路、地下管网、站场、绿化、路灯、环卫等基础设施配套当年投入达5万元以上(含5万元),计10分。按实际投入额折合计分(以财政部门决算或建设合同为依据)。
6、城镇内无旱厕,计1分。每发现一座扣0.5分,扣完为止。
7、城镇内国道行道树保持完好,计1分。每缺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8、城镇内市场等重点单位消防栓配置符合要求,计2分。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9、建筑工程无安全事故,计3分。每发生1起(次)死亡1-2人的安全事故扣1分,扣完为止;每发生1起(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重、特大建工安全事故扣3分,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三)城镇规划(20分)
1、依法修编报批总体规划,计3分。未修编不计分,已修编但未报批扣1分。
2、编制报批城镇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每项计2分,共4分。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3、规划审批实行“一书两证”制度,发放率达85%以上(含85%),计3分。按实际发放率折合计分。
4、国道控制范围内(国道水沟外缘20米)无违法建筑,计3分。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5、规划审批与执行严格,无重大违反规划的审批或建设行为,计5分。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6、规划管理有专门的监察人员,计2分,否则全扣。
(四)文明诚信(10分)
1、建立志愿服务体系,组织城镇内单位及学校师生开展以城镇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有队伍档案、有活动记录,各记1分,共2分。每发现一家单位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城镇范围内要有向群众免费开放的文体活动场所,计1分。没有全扣。
3、城镇机关、学校等公共场所有户外城镇工作宣传橱窗,记1分。每发现缺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4、国道沿线(含城镇内)有2条以上(含2条)创建“百里文明走廊”为内容的永久性宣传标语,记2分。每缺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
5、组织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创建活动,计1分。无方案或记录全扣。
6、镇风文明,无赌博、邪教、地下六合彩案件,每项1分,共3分。发现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以公安部门查处情况为依据)。
四、考核体系说明
㈠考核主体:
1、县城(津市城区)、重点镇由市城市办组织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警支队进行考核;
2、“百里文明走廊”建制镇由市城市办、市文明办组织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路局、市交警支队进行考核。
㈡考核对象:
各县县城和津市市城区;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示范)镇(县城所在地建制镇除外);“百里文明走廊”建制镇(207、319国道沿线除重点镇外的所有建制镇)。
㈢考核方式:
每年组织1-2次考核(年中与年终考核),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现场点评与会议交流相结合,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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