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正版软件安装使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正版软件安装使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3-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正版软件安装使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焦政办[2006]29号)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豫政办〔2004〕75号)文件要求,我市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目前已完成集中采购工作,现进入安装实施阶段。为切实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确保安装调试以及使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政府使用软件正版化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任务。其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已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函〔2004〕4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豫政办〔2004〕75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焦政办〔2004〕103号)等一系列文件中再三明确。市政府有关领导多次强调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切实抓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落实。
二、我市软件正版化工作由市新闻出版局在市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按照2005年市政府各有关单位使用软件情况复核时的有关统计数字(见附件一),以一台计算机分配一套系统软件和一套办公软件的标准,确定实际安装正版软件的具体数目,由供货商提供上门安装服务。
三、杀毒软件统一采购网络版,具体使用事宜由市政府信息中心负责安排部署。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急任务来抓,作为改进机关作风、坚持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专人负责,尽快做好本单位使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安装使用工作。对于消极等待、观望,工作拖拉,责任心不强,贻误时机的单位,要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安装调试完成后,各单位要认真填写软件安装有关证明(见附件二),市政府将适时组织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按照国家推进地方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部际联度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对地市级人民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的通知》要求,做好迎接国家和省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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