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7-05-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桂政发[2005]56号)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市循环经济发展,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循环经济的意义、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发展循环经济的意义。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传统的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仍未得到根本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总体上还是粗放型的,循环经济发展处于起步阶段,资源的利用效率较低,资源短缺和经济快速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中国绿城建设,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城市,争创联合国人居环境奖,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全市环境污染的压力,必须进一步调整经济增长方式,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准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取得实效。

(二)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紧紧围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以优化资源利用为核心,以提高资源生产率和减少废弃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完善政策措施,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促进全市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

(三)奋斗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较完整的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和管理体系;制定循环经济发展中长期战略目标和分阶段推进计划。力争制糖、造纸、化工、食品加工、淀粉加工等重点行业资源利用效率有较大幅度提高,形成一批具有较高资源生产率、较低污染排放率的清洁生产企业。重点领域建立和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和机制;以现有工业园区和开发区为基础,建立生态工业园区。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10%,万元生产总值耗水量降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下。单位产值废弃物排放显著削减。公众节约意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四)成立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机构。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发改委、经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委、水利局、农业局、商务局、地税局、环保局、统计局、林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组成的南宁市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循环经济发展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经委、建委、科技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局、商务局、环保局、林业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工业循环经济、农业循环经济、服务业循环经济以及社会循环经济发展的组织、指导和推进工作。

市人民政府鼓励各县(区)发展循环经济。市人民政府将发展循环经济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鼓励和促进本地区发展循环经济。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营造节约资源的浓厚氛围。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组织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工作的决策能力;开展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其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开展资源节约的业务能力。职业技术教育要根据社会需要增加循环经济、资源节约等相关内容。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部门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先进典型,引导公众投身节约型社会建设,自觉节约各种资源,抵制过度包装,积极回收再生资源。对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行为,要公开曝光,使公众充分认识我市的资源形势和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意义。

三、加快组织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六)发展循环经济的原则。坚持资源消耗及废物排放减量化、产品物质再利用、废弃物资源化的原则;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鼓励、扶持、倡导与规范的原则,努力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社会氛围。

(七)编制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市发改委负责会同市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具体推进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全市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目标;工业循环经济、农业循环经济、服务业循环经济、区域循环经济和社会循环经济的重点发展方向;重点发展领域和优先项目;保障措施和支撑体系。

市发改委负责会同市有关部门向自治区申报循环经济试点企业、试点园区和试点县。通过培育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和县,推广成功经验,推动全市循环经济的发展。

(八)编制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市经委、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建委、水利局、农业局、商务局、环保局、林业局等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能,加强循环经济发展的专题研究,编制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生物质能、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的推广应用和生态农业发展等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制定全市发展循环经济产业政策和工业布局等规划。

(九)制定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根据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循环经济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积极推进资源循环型企业、生态工业(农业)园区、生态乡镇(村、农场)和资源循环型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十)加强循环经济项目建设。市发改委、经委、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建委、水利局、商务局、环保局、林业局、农业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以下循环经济项目建设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1.生态园区建设项目;

2.工业节能、节水、节材技术改造,建筑节能、绿色节能照明项目;

3.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项目;

4.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和农村清洁能源开发体系;

5.矿产资源、水资源、林业资源等开发和综合利用项目;

6.可再生资源的回收体系;

7.城市中水回用项目;

8.城市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及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

9.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建筑节能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

10.其他循环经济建设项目。

(十一)加快开发和推广循环经济技术。要切实依靠科技进步突破技术瓶颈,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技术,组织推广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适用技术。科技部门要研究建立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和创新体系,加大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组织开发和示范有重大推广价值的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行业链接技术、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及技术、废弃物回收和综合利用技术、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旱作节水农业技术等,努力取得关键技术的重大突破。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推广应用力度。

(十二)增强全社会建设循环经济意识。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措施鼓励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体系,大力推进绿色采购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鼓励、引导单位和个人使用节能、节水和资源再生利用的产品;积极开展循环经济宣传,普及循环经济知识,提高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参与循环经济建设;加强对能源和资源的节约及合理利用、清洁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加大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用法制手段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十三)建立循环经济发展的咨询服务体系。积极支持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循环经济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充分利用现有的科研、服务机构和社会团体的力量、开展循环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工作。

四、以企业为主体,强化循环经济建设

(十四)企业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要采取发展循环经济的措施。

1.优先采用可利用的废弃物或二级原材料,对容易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原材料或能源,积极寻求可替代物。形成甘蔗—制糖—蔗渣—制浆造纸—碱回收—白泥—水泥、甘蔗—废糖蜜—酒精—复合肥,木薯—淀粉—燃料酒精,木薯—淀粉—废水农灌—养殖(种植),电石—PVC—电石渣—水泥,铝锭—铝制品—废铝回收重熔等生产链,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示范和借鉴。

2.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副产品及废物综合利用率。积极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和环境标志认证工作,鼓励发展环境标志产品和环境友好型产品,开展环境友好企业创建活动。

3.推行产品生态设计和使用再生材料,减少损失浪费,延长产品使用效率,加强木材节约代用,节约包装材料和减少包装性废弃物的产生,建立废纸、废塑料回收利用集中加工园区。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

(十五)加强节能管理。以工业节能为重点,突出抓好铝加工、化工、制糖、建材等行业企业节能,年消耗标准煤5000吨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要开展系统节能,全面降低能源消耗。主要产品能耗高于本行业平均水平的重点耗能企业,把节能列为企业技术改造的重点,并落实技改资金。大力推广水煤浆应用技术,解决我市都市型企业及制药、食品、饲料、医疗、服务等行业“烧油贵、烧煤污染”的瓶颈问题,制定推广水煤浆应用技术的鼓励和优惠政策。

市经委要根据自治区经委制定的具体办法对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实行能源消耗限额管理。

企业要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情况进行监测。

(十六)建立循环经济型企业。企业要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加大技术改造,完善工艺体系,调整产品结构,引进关键链接技术,努力实现企业内部的物质循环,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废弃物排放。重点对制糖、造纸、化工、建材及以糖、木薯淀粉等为原料的食品加工等行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形成工业生态链,建成循环经济型企业。

(十七)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超过市、县人民政府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污染严重的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必须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清洁生产的具体办法依照自治区经委会同自治区环保局制定的具体办法执行。

在总结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明阳糖厂、南宁凤凰纸业有限公司三家清洁生产审核示范试点企业的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完善和实施有关清洁生产的地方性政策与法规,逐步建立起促进企业自觉实施清洁生产的有效机制,以点带面,在化工、建材、造纸、食品加工等行业再培育一批清洁生产企业。

(十八)开展废物余热的循环利用、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和中水回用。

1.在技术、经济许可的范围内,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余热,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再利用的,必须进行再利用;可以再生利用的,必须进行再生利用;可以热回收的,必须进行热回收;本企业不能回收利用的,应积极支持其他企业或个人回收利用;确实不能回收利用的废物,必须进行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置,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废弃物,必须进入危险废弃物处置场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2.火力发电、金属加工、化工、制浆造纸、制糖、淀粉、食品、医药、电镀等生产企业,要开展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和中水回用,逐步实现工业废水的“零排放”。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选择部分耗水、排水量大的企业开展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和中水回用试点。

(十九)建立和完善盘活存量、促进土地集约利用的政策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用地标准,对低于国土管理部门规定的单位用地投资强度的项目不予供地。鼓励企业盘活存量土地,对利用原有厂区进行增资扩建或改造的,予以免缴或少缴增加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

五、积极推动区域循环经济建设

(二十)各县区要积极推动区域循环经济建设。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区的资源条件和区域特点,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区域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围绕核心资源发展相关产业,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

(二十一)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和物流园区要按照循环经济的模式进行规划和建设。进入园区企业要符合土地、资源、水资源利用及污染物排放综合控制要求。区内企业(生产单元)之间要尽量实现废物和副产品的互相利用、能量和水的梯级利用、基础设施的共享,形成企业或产业之间的生态工业(农业)网络,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废物排放的最小化。

现有开发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和物流园区要按照循环经济的模式进行改造,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布局调整,引导企业之间进行整合,引进关键项目,延长产业链,实现企业之间的物质循环,逐步将园区建设成为生态园区,建设好南宁糖业等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二十二)鼓励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建设优先选用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产品。优先选用节能、节水、降低原材料消耗的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优先选用无污染或轻污染的工艺和技术;优先选用通过节能质量认证、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以及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产品。

(二十三)按照循环经济的原则和要求审核项目。发改、经济等主管部门在审批、核准、备案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特别是大中型耗能、耗水、耗材等资源消耗型项目及开发区、生态园区项目的过程中,要按照循环经济的原则和要求对资源及能源消耗、废物利用、污染排放等情况进行审核。

具体审核办法由市发改委同市经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部门参照自治区的有关审核办法制定。

六、努力引导社会循环经济建设

(二十四)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市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大对水资源、农业、矿产、林草、旅游、湿地等重点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城镇道路设施建设、新区建设、旧城改造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力度,防止因开发建设不当造成重大生态破坏。开采矿产资源应当遵循有序、综合开发利用、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禁止采富矿弃贫矿、采厚矿弃薄矿、采主矿弃共伴生矿,鼓励进口矿产资源。

(二十五)鼓励发展绿色农业。农业发展应体现减量化原则,即“九节一减”: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电、节柴(煤)、节油、节粮、减人。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从本地区资源优势出发,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鼓励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产品种养产地环境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重点产地及其周边环境的监督检测,加大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违法排污案件和事故的查处力度。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渔、牧)业环境监测、农副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工作,并加强对农业生产的指导,帮助农业生产者调整产业和品种,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开展资源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实现农产品的优质、卫生安全和农业废物的综合利用及无害化,防止农业环境污染。

农业生产者要科学地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和饲料添加剂。生产食用农产品应当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化肥。

畜禽养殖场要有粪便资源化或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者有相应的动物粪便处理措施,产生的动物粪便及其他污染物应当综合利用或者经无害化处理达标排放。

(二十六)加强城市水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包括加强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以及加强城市内河的整治工作。

(二十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的具体回收办法和强制回收目录。生产、销售被列入国家或自治区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必须在产品报废和包装物使用后对该产品和包装物进行回收。

(二十八)加快环卫工程建设。完成城南生活垃圾处理场和市区大型中转站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座大型垃圾处理站和六县垃圾处理场,改建一批小型垃圾转运站和六县垃圾处理场,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建筑垃圾填埋场,逐步实现道路清扫机械化,垃圾收集容器化、中转压缩化、运输密闭化,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二十九)机关事业单位要实行绿色采购。优先采购节能、节水、再生利用的产品和经过清洁生产审核、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产品,以及通过节能和环境认证的产品,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能耗产品;鼓励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凡是国家投资或者国家投资占主导地位的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必须采购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节能产品。

(三十)新增城市公共设施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节能、节水、无污染或轻污染的产品。

(三十一)服务性单位要增强环保意识。宾馆、酒店、商场、写字楼、医院、餐饮、娱乐等服务性单位,鼓励采用节能、节水和其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设施、设备,减少使用或者不使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消费品,并对其产生的废物进行分类回收。

(三十二)要积极提倡和发展节地、节水、节材、节能和环保为一体的绿色建筑,房屋建筑工程要符合建筑节能标准和规范要求,积极采用建设领域的科技“四新”成果,推广太阳能、浅层地热能在建筑中的应用技术。建筑废弃物应实现产生量最小化和再利用。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公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大型文化设施、体育设施等建筑,以及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居民住宅小区等新建项目,必须设计建设中水设施,实现污水资源化。在节水方面,应出台再生水价格标准。

七、重点支持循环经济项目建设

(三十三)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和分工,互相配合,尽快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资、财政、税收、土地、价格及其他经济扶持政策,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对于以下循环经济建设项目及其示范推广,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列入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支持;金融机构在安排政策性贷款时,应给予优先安排。

1.利用企业排放或产生的废弃物或副产品作为主要原料的生产企业;

2.城市生活垃圾发电企业以及其他垃圾资源化企业;

3.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及分选企业;

4.市县人民政府批准进行废水循环利用和中水回用试点的企业;

5.掺烧城市生活垃圾的发电工程,余热、压差发电工程,煤矸石发电工程,低热值废弃物为燃料生产电力、热力工程;

6.农村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农村户用沼气工程;

7.将畜禽养殖场动物粪便无害化处理转化为有机肥料,并达到一定规模的;

8.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并达到一定规模的;

9.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节能产品(包括新型墙体材料)并在行业和市场中起到导向作用的企业;

10.配套建设有中水回用设施的城市污水处理企业;

11.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和小型水利灌溉发电项目;

12.开发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出口加工区和物流园区的循环经济模式项目;

13.建设内河综合整治项目;

14.从事水煤浆生产、人工湿地处理城镇污水或生活污水示范项目等符合国家有关环保产业政策的企业的环保产业项目。

15.城市风景旅游和园林绿化项目建设。推进大明山旅游风景区、青秀山风景区、昆仑关景区的旅游项目建设;推进“花花大世界”园林产业区以及一批生态公园项目建设。

(三十四)垃圾发电企业、煤矸石发电企业利用垃圾或煤矸石发的电量全部上网销售,并根据发电成本实行单独定价。

(三十五)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企业,应用清洁生产工艺而削减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可以转用于其他扩大再生产项目,或者有偿转让给其他企业使用。

各县(区)、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要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和工作方案,不断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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