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将竹排冲和朝阳溪综合整治指挥部纳入城市内河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统一管理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文号:南府发〔2008〕40号
颁布日期:2008-07-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将竹排冲和朝阳溪综合整治指挥部纳入城市内河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统一管理的通知

南府发〔2008〕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了对我市的内河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加快推进内河综合整治工作的步伐。经研究,决定将竹排冲和朝阳溪综合整治指挥部纳入市城市内河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统一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竹排冲和朝阳溪综合整治指挥部纳入统一管理后的主管部门相应调整为市城市内河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

二、竹排冲和朝阳溪综合整治指挥部纳入统一管理后继续保留原机构,机构名称相应更名为竹排冲综合整治项目办和朝阳溪综合整治项目办。

三、竹排冲和朝阳溪综合整治项目办的日常职责不变,重大事项报市城市内河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统一研究和协调。

二〇〇八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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