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钦政办〔2016〕19号
颁布日期:2016-03-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

钦政办〔2016〕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桂发〔2016〕3号),加强对我市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钦州建设,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钦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分析、协调解决我市协调劳动关系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审议我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统筹指导全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实施。

二、委员会成员

主任:杨丛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潘定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苏云市人社局局长

成员:李富轩市人社局副局长

苏兴文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陈宇才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黄祖强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会长

三、工作机构

钦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富轩同志兼任。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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