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教育局文号:十教字[2005]15号
颁布日期:2005-03-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十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十教字[2005]1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文教卫局、武当山特区社会发展局、市直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课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增强教材选用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根据省教育厅鄂教基[2004]3号关于教材选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整充实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教材选用开发小组人员组成,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国顺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王学范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席家焕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新荣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德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乔星明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科长

赵平市教科院院长

孟广宝市勤办党支部书记

祝逸民市教科院副院长

王昌林市教科院副院长

吴国俊市一中副校长

赵恩斯市实验中学副校长

王胜平市实验小学校长

左自治郧阳中学教务处副主任

龚光银市二中教师

姜华市实验中学教师

李勇市柳林中学教导处副主任

杨曾云市柳林小学教师

周晓燕市五堰小学教师

明正涛市人民路小学教师

施复兴市实验中学学生家长

李杏华市实验中学学生家长

胡现菊郧阳中学学生家长

孔庆阁郧阳中学学生家长

孙守卫市实验小学学生家长

夏永红市实验小学学生家长

教材选用开发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科院,祝逸民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建立民主、公开、公正的中小学教材选用制度,规范教材选用行为

1、教材审读制度。每年春季,市中小学教材选用小组组织教研人员和一线骨干教师对列入省级目录的下一年度部分教材进行审读,并对拟选用的教材适应性、实用性提出初步意见(推荐不同年级、不同科目选用的品种1-3个),提交选用小组作为选定教材的依据。

2、公开竞争制度。对列入我市拟用范围的教材,由市中小学教材选用小组通知相关出版单位,就教材价格、质量、教材培训经费等方面进行谈判,并根据出版单位对售后服务承诺情况,按优中选优原则对拟选用的教材进行进一步筛选。

3、票决制度。由市中小学教材选用小组成员根据教材审读和出版部门售后服务承诺情况,按一人一票多数通过原则最终确定教材版本。

4、公示制度。经选定的教材及时在市教育电视台、教育信息网公示,同时设立举报电话(8669017,基础教育科)接受社会监督及相关投诉与举报。

三、顾全大局,上下一致共同维护教材选用工作的严肃性

经市中小学教材选用小组确定的教材,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超范围选用教材,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选用境外教材。教材出版部门提供的费用,市教育局将全部用于全市教师教材培训工作。教材一经选用,无特殊情况中途一般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由市教材选用小组集体决定。对违反规定选用教材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堰市教育局

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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