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建设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教育局文号:十教字[2005]9号
颁布日期:2005-01-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十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建设的通知

十教字[2005]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

为了进一步落实我局《关于印发<十堰市各类学校实行师德档案制度的办法>的通知》(十教字[2003]39号),加强师德档案规范化建设,大力提高中小学教师师德水平,我局制定了《十堰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样本附后),现印发给你们,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要将师德档案建设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重要工作日程,切实抓好。从2005年春季开始,各中小学严格按照新的师德档案进行规范考核登记,本师德档案分年度填写,一年一本,纳入教师业务档案管理。2004年已经填写了师德档案的,要按照(十教字[2003]39号)文件要求进行规范整理,做到各项资料完整齐全。2004年尚未填写师德档案的,按新的师德档案进行补填。今后,凡没有建立师德档案或流于形式的学校,在学校考核评优、教师职称评审、优秀教师、骨干教师评选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2005年春季开学后,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结合新学期开学,对辖区内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教育局将于3月底对各县市区教师师德档案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十堰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样本)

十堰市教育局

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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