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农民工子女就学单独编班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武汉市教育局文号:武教基[2006]24号
颁布日期:2006-05-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农民工子女就学单独编班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教基[2006]24号

各区教育局:

根据我市农民工子女学习的特点,认真贯彻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子女入学管理,我局在商有关区教育局的基础上,制定了《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农民工子女就学单独编班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积极开展试点工作,认真开展工作研究。探索出农民工子女入学管理的新方式,促进农民工子女“有学上,上好学”。在试点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反馈。

联系人:张伟涛联系电话:65608465

二OO六年五月十八日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农民工子女就学单独编班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主要领导“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究竟是分开好还是融合好,如看不准可先行试点”的指示,市教育局经过认真调研,反复征求有关区教育局意见,决定在有关区、校进行农民工子女就学单独编班工作试点。现制定试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强农民工子女教育教学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努力为农民工子女提供符合其特点、有针对性的教育。

二.试点原则

1.公平性原则。要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为农民工子女提供均等的就学机会,确保农民工子女班在教育资源、师资条件等方面享受城市学生同等待遇。

2.科学性原则。要遵循农民工子女身心发展规律,准确把握农民工子女成长过程中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3.融合性原则。要加强发展农民工子女班与平行班学生之间的交流,通过交流促进相互理解,通过活动促进相互合作,通过结对帮扶减轻心理压力,通过教育促进共同发展。

三.试点时间

自2006年9月新学年开始试点。

四.试点区和学校

试点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

试点学校:

汉阳区:汉阳区德才小学、汉阳区五里墩小学、

汉阳区二桥小学、汉阳区十里铺小学、

汉阳区铁桥小学、市德才中学

武昌区:武昌区回民小学

青山区:青山区冶金小学、

市青翠苑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

洪山区:洪山区卓刀泉小学

五.试点年级:

小学、初中起始年级

六.工作要求

1.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各试点学校要组成农民工子女就学单独编班试点工作协作小组,定期组织调研,加强交流与合作,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的正常运行。

2.试点学校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要形成试点工作情况报告,并于学期末报区教育局。

3.试点区要及时了解试点工作状况,并向市教育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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