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3-03-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咸政办发〔2003〕5号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温泉开发区管委会:
国务院决定于2003年进行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02]4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2]101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就我市开展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全市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咸宁市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由统计局局长罗来平兼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温泉开发区管委会要在2003年4月底前完成机构组建工作,包括成立第三产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乡镇第三产业普查机构组建工作要求在2003年上半年完成。
二、落实好第三产业普查经费。这次第三产业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级负担。各级政府要按鄂政办发[2002]101号文件要求,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普查所需必要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足额到位。
三、扎实抓紧做好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要在落实各级第三产业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同时,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进行全社会的宣传发动;二是按国家和省要求进行层层试点;三是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和数据处理员,认真搞好业务培训,四是设备的购置、测试等设施建设,以及各种物资的准备工作;五是各种表格,普查业务手册印刷工作等。这些工作必须在2003年底前全部完成。
四、建立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为确保我市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任务顺利完成,市政府将制订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制订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实施科学有序的系统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保证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的高标准、高质量。
五、加强部门配合。第三产业普查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政府一定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主要环节,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第三产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新闻单位要做好第三产业普查的宣传报道。
二○○三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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