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市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检验工作长效机制运行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市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检验工作长效机制运行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新政办[2008]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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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04-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市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检验工作长效机制运行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8]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市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检验工作长效机制运行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八日
新乡市市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检验工作长效机制运行方案
按照《新乡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阶段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为保障蔬菜质量安全,提高城市居民饮食健康水平,制定新乡市市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长效机制运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蔬菜质量安全为核心,以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依据,以蔬菜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为手段,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证,实施蔬菜市场准入制度。建立适应本市市区实际的蔬菜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体制和长效运行机制,全面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
二、目标任务及建设原则
(一)实行蔬菜市场准入制度。2007年10月1日起,在市区(含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蔬菜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经国家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经检测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蔬菜,准予进入市场经营;对未经认证或经检测不合格的蔬菜,禁止进入市场经营销售。对进入市区市场销售的蔬菜实行质量安全检测,并在市场内显著位置公布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结果。
(二)建设完善市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按照“市建中心、区建站、市场建检测室”的蔬菜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建设总体规划,一是完善建设新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提高检测能力,负责对市区市场的蔬菜质量安全定期进行监督抽检。二是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负责本辖区市场的蔬菜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三是每个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建立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室,负责自检工作。
(三)蔬菜质量安全检测检验工作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分级、分区实施。监督抽查检测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费用。市政府负责新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完善建设经费和检测检验工作经费;各区政府负责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和本辖区内市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室建设经费、检验员工资和检测检验经费,检测经费、检测人员统一由区农业部门管理。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负责建设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室,每天按规定进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员月工资878元(含“三金”)。定量检测一个样品费用约1000元,速测一个样品费用为3元。蔬菜批发市场每天抽检样品60个以上,农贸市场、大型超市每天抽检样品30个以上。
(四)检测信息管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市场农药残留检测室都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档案。各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的农药残留检测室应将当日检测结果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至本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各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当日应将本站和市场检测结果及时汇总上报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负责汇总、分析,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三、检测任务及经费概算
为确保市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正常运行,为市区居民吃菜安全,市、区政府应配备检测人员,并保证检测经费足额到位。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区检测站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市场检测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专学历以上),其中批发市场3人、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2人,市区市场检测室共需统一配备检测人员55人。市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费用共需325.19万元。
(一)新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每季度对全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进行定量分析监督抽检,抽检样品120个以上,全年480个以上,每个样品检测费用约1000元,需检测费用48万元;每季度对全市蔬菜生产基地进行抽检,抽检样品120个以上,全年480个以上,需检测费用48万元;每周速测抽检市场果蔬样品60个以上,全年抽检样品3200个,需检测费用0.96万元,仪器维修校验费10万元,监督执法车一辆,需费用20万元。2008年共需检测费用126.96万元。常年需要检测费用106.96万元。
(二)红旗区
区检测站每天对辖区内的9个市场:洪门、安居、臧营、文化路、平东、鑫三角、新区、万德隆、南极光进行抽检,全年抽检11000个样品,年需检测费用3.3万元,执法监督费用6万元。9个市场全年抽检样品99000个,需检测费用29.7万元。统一配备检测员18人,每人月工资878元(含“三金”),检测员工资共计18.96万元,全年共需经费57.96万元。
(三)卫滨区
区检测站每天对辖区内的6个市场:朱召(批发市场)、南高村、八一路、新华、鸿达、胖东来进行抽检,全年抽检样品11000个,需检测费用3.3万元,执法监督费用6万元。6个市场全年抽检样品76900个,全年需检测费用23.07万元,统一配备检测员13人,每人月工资878元(含“三金”),检验员工资共计13.7万元,全年共需经费46.07万元。
(四)牧野区
区检测站每天对辖区内的7个市场:牧野(批发市场)、牧绿(批发市场)、二中、九中、卫北、谊连、牛村进行抽检,全年抽检样品11000个,需检测费用3.3万元,执法监督费用6万元。7个市场全年抽检样品98800个,年需检测费用29.64万元,统一配备检测员16人,每人月工资878元(含“三金”),检验员工资共计16.86万元,全年共需经费55.8万元。
(五)凤泉区
区检测站每天对辖区内的2个市场:新电、凤泉进行抽检,年抽检样品11000个,需检测费用3.3万元,执法监督费用5万元。2个市场全年抽检样品22000个,年需检测费用6.6万元,统一配备检测员4人,每人月工资878元(含“三金”),检验员工资共计4.3万元,全年共需经费19.2万元。
(六)高新区
区检测站每天对辖区内的2个市场:万聚兴、新台进行抽检,年抽检样品11000个,需检测费用3.3万元,执法监督费用5万元。2个市场年抽检样品22000个,需检测费用6.6万元,统一配备检测员4人,每人月工资878元(含“三金”),检验员工资共计4.3万元,全年共需经费19.2万元。
四、加强领导,增加财政投入
建设新乡市市区蔬菜市场农药残留检测体系是保证市区居民饮食健康的大事,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新乡的健康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新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经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市、区政府要将市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长效机制,让人民吃上放心安全蔬菜。
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新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新乡市政府关于实行蔬菜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通告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罚。
附件:新乡市市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检验工作长效机制运行资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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