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融资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6-1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融资工作的意见

新政[2006]40号

为适应当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全面落实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融资体系,努力拓展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有效筹措资金,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就做好当前我市融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我市融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十一五”期间,我市提出建设中原城市群经济强市,强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民营经济规模化、服务业现代化、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打造中原地区加工工业基地、高素质人力资源培育基地和区域现代物流中心、现代农业示范中心,固定资产投资总量达到2500亿元。庞大的建设任务和巨大的资金需求,要求我市融资工作必须不断迈上新台阶。

当前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在收紧信贷资金闸门的同时,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资本市场发展,直接融资发展迅速,民间资本日趋活跃。随着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虽然我市在利用商业银行贷款、政策银行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吸引外商投资和市外资金、争取上级资金、股票发行、利用存量资产变现等多渠道融资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我市创新融资方式、开辟多元化融资渠道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和做法。但从总体上看,我市融资工作仍然存在融资理念较为落后,融资体系不健全,直接融资发展缓慢,新型融资方式利用较少,融资总量小等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尽快解决,难以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需求。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加强融资知识的学习,更新融资理念,牢固树立以机遇促融资、以融资促投资、以投资促发展的意识,积极推进融资工作,更好地解决资金“瓶颈”问题,为我市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原崛起的战略目标,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和引导推动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新乡经济发展实际,创新融资方式,拓展融资领域,扩大融资规模,提高融资效率,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的融资体系,为融资工作创造良好的政府服务和政策环境,努力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资金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充分发挥企业在融资工作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权和融资决策的自主权。

2.在政府投资领域要充分发挥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导作用,论证好、利用好政府信用资源和政策资源,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模式。

(三)工作目标

1.积极跟踪和学习国内外融资体系的最新动态,培养一批具有一定经验和知识的融资服务队伍。

2.形成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多种方式相互协同并用的融资支持和促进体系,使我市融资渠道单一的局面得到明显改观。

3.注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搭建好融资平台,构建与金融机构之间更加通畅的信息沟通渠道,使信贷资金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提升。

4.扩大股票融资比重。“十一五”期间,扶持和引导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市场发行上市,推动8-10家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5.积极抓住融资机遇、捕捉融资信息,广开融资渠道,合理运用融资方式,努力在上市融资、项目融资、债券融资、投资基金、信托计划等融资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突出重点,继续强化信贷资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

(一)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和持续稳健的金融支持体系。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地方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银行资金的支持,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利用银行资金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支持。

1.继续维护和巩固与工、农、中、建、广发等银行已有的良好合作关系,争取获得更大规模稳定长期的贷款资金支持。充分利用我市区位和经济基础较好优势,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利用毗邻省会郑州的优势,与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建立合作机制,积极争取从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获得更大规模的贷款。继续深入开展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的合作,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县域经济、“三农”建设、中小企业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和支持股份制银行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

2.积极支持地方商业银行的发展。吸引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参股新乡市商业银行,促进商业银行与战略投资者开展合作,加大资金拆借力度,扩大贷款规模,逐步把市商业银行建设成为区域商业银行。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农村信用社选择好的项目,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大贷款投放力度,进一步发挥农村信用社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作用。在经济比较发达的辉县市、新乡县、长垣县开展组建农村合作银行。

3.积极参与省政府建设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借力促进新乡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省级银行的组建。配合国家、省搞好邮政体制改革,组建我市储蓄银行分支机构,建立储蓄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机制。

(二)培育优势企业,引导资金投向,发挥银行资金的最大效用。目前银行资金仍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要资金来源渠道,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协助金融机构提高金融资金的运行质量。

1.积极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严格控制国家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建设,加大对我市传统产业提升改造和特色产业培育的资金支持力度,扶持一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对我市经济带动力强的企业。着力培育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骨干企业,提升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为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客户群体。各银行金融机构要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切实把好信贷投放关口,严格控制贷款风险,努力降低不良资产。

2.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贷款投放。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省行的沟通与联系,及时通报我市经济发展形势,争取上级银行扩大我市支行的贷款权限和规模。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贷款投放,对我市12户省重点企业、12户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0户上市后备企业、127户高技术企业,一方面通过向银行金融机构重点推介,保证流动资金供应;另一方面对全市重大项目进一步筛选论证,与银行金融机构衔接,有针对性地组织项目推介活动,促进信贷资金与企业、项目的有效衔接。协调组织有关银行实施联合贷款,以集中资金发展重大项目,促进骨干企业发展。

3.管好用好贷款资金,壮大企业发展。强化和提升诚信意识,保证贷款资金本息按期偿还。政府有关部门、银行、企业要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健康、协调、有序、诚信的信贷资金运行体系和社会环境,确保银行资金得到高效和最大限度的使用。

(三)加强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快我市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各银行金融机构要创新思路,加大力度,推进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持续发展。

1.正确对待中小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要充分认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既是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银行改善资产质量、分散信贷风险,寻找新的效益增长点的客观要求。各银行金融机构要突破所有制、规模等限制,合理调整服务定位,完善营销服务体系,创新适应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和贷款品种,努力在有效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中提高自身效益,培育和建立优质融资服务客户,实现银行和企业的双赢。

2.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努力提升中小企业融资信用。大力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担保、法律、会计、审计、信用评级等中介服务机构。按照省、市政府出台的中小企业担保工作指导意见,落实促进担保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监管考核办法。担保公司要积极增资扩股,满足国家对担保公司的要求。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担保机构提高担保能力。要积极发展各类会员制担保机构,探索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等各类担保形式,推广联户联保,推进信用协会建设,积极扩大担保规模,促进担保业健康发展,增强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支持的信心。

(四)采取有效形式搭建银企沟通平台,为资金供求的有效衔接创造条件。建立银企沟通机制,有计划地组织不同形式的银企洽谈会、重点项目推介会、信息发布会,建立长期稳定的新型银企合作关系,推动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的信息交流,加强双方的沟通和合作,扩大贷款规模,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

(五)认真落实对辖区金融机构的考核。鼓励金融机构增加贷款投放,加大对地方经济支持力度,继续完善对金融机构的激励机制,实行银行信贷目标管理。完善金融机构考核体系,认真组织对各辖区金融机构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评比结果及时反馈各金融机构上级单位。对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取得突出成绩的市级金融机构,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一)实施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程,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抓住国家重启IPO和再融资的机遇,抓好企业上市工作。从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服务业中有重点地选择一批成长性好的企业,分梯次建立上市后备队,对第一梯队上市后备企业进行重点培育。由政府组织邀请证券交易所和中介机构对我市企业进行上市培训。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企业,使之尽快具备上市条件。

(二)解决企业上市难问题,大力支持企业上市。出台扶持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解决企业在税费、土地、项目、资金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不断提升企业上市的积极性。今明两年,重点推进科隆电器、心连心化肥到新加坡上市融资,促进新亚纸业、太行振动等企业在国内上市融资,督促新乡化纤、华兰生物再融资。

(三)积极利用境外私募基金。对列入上市后备队的企业,要积极争取利用境外私墓基金参股,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私募基金投资我市重点企业,促进企业股票发行上市工作。

(四)积极推进企业在创业板和三板市场融资。国家已经明确将建立创业板,我们要抓住机遇,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到创业板上市。同时,要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在三板市场(即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融资。争取新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非上市股份公司列入国家试点,进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报价转让。通过三板市场,为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提供有序的转让融资平台,引进战略投资者,吸收境内外资金投入,提高股份的流动性,进行股权收购与重组等资本运作,完善企业资本结构,提高企业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尽快达到中小企业板或主板上市要求。

(五)积极开展企业债券融资。做好企业债券发行的前期准备工作,鼓励资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偿债能力强的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申报发行中长期企业债券,募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

发行短期融资债券。上市公司、重点国有企业可通过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的方式,募集不超过365天的短期资金,用于补充企业的流动资金。我市要积极协助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争取批准发行短期融资债券,募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

(六)积极引进和培育发展创业、风险、产业投资基金。要建立有关国内外创业、风险、产业投资基金的信息库,加强与这些机构的联系,积极推介我市的优质投资项目,吸引他们来新乡投资。按照“政府推动、企业承担、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鼓励和支持风险投资创业基金和创业企业的发展,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推动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创投领域,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或企业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融资支持,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七)积极开展股权融资。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转让或增资扩股等方式,引入境内外资金参与投资。积极推进和利用资本市场变现国有资产、加快国有资产从竞争领域退出的力度,加快国有存量资产的变现步伐。

(八)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融资。以项目资产(一般必须是在未来具有稳定现金流量的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一套提高信用等级计划在资本市场发行受益凭证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我市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

五、整合融资平台,推动融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一)增强政府投资主体融资能力。市政府独资或控股投资公司要加强资产整合力度,建立合理有效的融资主体,提高资本运作能力,增强投资融资功能。同时,要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还贷机制,提高政府融资主体的信用等级。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利用政府性资源开展融资工作,组建自己的投融资主体,不断壮大已有的政府投融资主体的实力,构建政府资产的市场化融资平台,可以通过整合政府资源、资产划拨等方式,将优质资产向政府投资主体集中。

(二)认真跟踪国家、省投资政策,努力争取政策性资金。积极做好农业、水利、环保、教育、高新技术、工业结构调整等国家、省持续投资方面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全力做好上级资金的争取利用工作。合理利用国外贷款,特别是国外中长期优惠贷款,加快农业开发、环境保护、城市基础设施以及文化、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发展。

(三)积极开展信托融资。加强与省内外信托投资公司的联系,发挥信托投资公司的融资功能,加强基础设施、支柱产业、优势资源开发等领域项目的信托产品开发与利用。

(四)积极开展项目融资。项目融资是通过采取财政补贴、收费补偿、特许开发、特许经营等方式筹措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资金来源的一种有效融资渠道,也是国际上通用的融资方式。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BOT、TOT、PPP等融资方式,通过建立合理的投资激励机制,择优选择投资主体或项目法人,提高项目建设与运行的效率。

(五)继续引导好民间资金,发挥民间资金对投资的强力支撑作用。鼓励成立民间财团和融资信用协会来整合民间资本,允许民间和企业闲置资金合理有序流动。加强民间资金流动的监测,规范民间信贷行为,依法保护民间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扩大民间资金使用规模。

(六)积极做好各项金融试点工作。人民银行要积极做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建设银行要做好“速贷通”试点。邮政局要在做好小额贷款试点的同时,积极寻求邮政储蓄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渠道和方式。有关单位要积极争取其他国家和省试点项目,不断提高金融创新与服务水平。

六、采取得力措施,健全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一)建立推进融资工作的协调机制。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政府金融办、发改委、人民银行新乡中支、银监分局、财政局、工业发展局、商务局、民营局、科技局等有关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要加强部门配合与协作,建立融资信息平台,加强信息交流,使部门、企业了解融资信息和政策法规的新情况、新动态,研究解决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沟通,充分利用外力支持我市融资工作。正确处理与上级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的关系,加强与中介机构的联系,争取更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有计划地组织经验丰富的境内外保荐机构、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到我市考察,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对我市融资工作进行培训,借助中介机构推动多层次、多渠道融资目标的实现。

(三)高度重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坚持综合治理,促进全市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对赖帐不还、恶意逃废债务行为进行联合制裁和执法,公开曝光,提高金融案件执结率。有关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帮助和指导金融机构化解和处置不良贷款,做好呆坏账核销工作,尽快使金融机构消化历史包袱。要建立处置金融风险的应急机制,防范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做好金融稳定工作。

(四)整合信息资源,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市社会信用服务中心的作用,整合分散在政府各个部门及社会上的各类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完善全市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形成金融、工商、税务、质监、公安等部门联网的覆盖全市、资源共享、信息完备、使用便捷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降低社会交易和融资的边际成本。倡导信用理念,开展诚信教育,使信用观念、信用意识、信用道德深入人心,构建起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五)建立推进融资工作的激励机制。对在融资工作中尤其是在增加信贷、发行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利用外资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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