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3-01-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阳府函[200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2002〕381号),以及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等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决定我市企业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由380元/月调整为400元/月。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3年2月1日起执行。
阳江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