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调整离退休干部特需经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2-07-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调整离退休干部特需经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郑政办文[2002]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现将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调整离退休干部特需经费标准的通知》(豫人[2002]6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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