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总工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7-06-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河委办〔2007〕69号

转发市总工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委,市直和中央、省驻河源副处以上各单位:

市委同意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外经贸局、市安监局、市工商联《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

2007年6月25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企业

创建活动”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外经贸局、市安监局、市工商联等部门就进一步推进“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共建共享,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持职工队伍团结统一,推动河源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以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推动劳动关系主体之间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建立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做到“两维护”(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实现“两满意”(职工满意、投资者满意),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采取有力措施,把创建活动贯穿于实施“五项工程”的全过程

(一)把创建活动贯穿于经济技术创新过程。

要全方位、多层次地推动劳动竞赛活动,创新和运用劳动竞赛的各种载体,为广大职工建功立业搭建平台。围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节能降耗、安全生产等方面,以“技术运动会”、“五小活动”、“我为节约做贡献”、“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安康杯竞赛”等为载体,加快培养“三型”人才步伐,打造“金牌蓝领”。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作。

(二)把创建活动贯穿于维权全过程。

1.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确保职工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各级工会组织要继续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督促用人单位与职工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以今年10月集体合同协商月为契机,大力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力争全市非公有制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深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工作,力争年底全市工会组织健全的非公有制企业基本建立厂务公开制度。

2.建立健全诉求表达机制,充分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要健全工会领导机关联系基层工会、工会领导干部联系职工群众的制度,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广大职工的工作、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运用新闻媒体和工会的宣传阵地,表达职工的意愿,反映职工的呼声,宣传工会的政策,争取社会各界对职工和工会工作的了解与支持。

3.建立健全矛盾调处机制,维护职工队伍团结稳定和社会和谐。要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并向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延伸,及时把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列入三方协商的议题。要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加强12351工会维权热线、电子邮箱等投诉平台的建设。要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监督机制,积极参与和配合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做好劳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督促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落实相关政策。要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加强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大力推动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建设。加强与司法、劳动、民政、信访等部门合作,建立健全对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与服务制度。

4.建立健全权益保障机制,解决职工生产生活问题。

切实落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中的“三条准则”。全面实施“外来员工权益保护工程”,切实做好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一是推动《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落实,促进企业公平对待广大农民工,形成“共建和谐、共享成果”的和谐氛围;二是推动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工资支付监控机制,规范非公有制企业工资管理;三是提高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民工保障的覆盖面,促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积极探索适应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对克扣拖欠工资,随意延长劳动时间,忽视安全卫生劳动条件,侮辱职工人身人格等侵犯职工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把创建活动贯穿于固本强基全过程。

要把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组建工会作为工作的重点,加快工会组建工作步伐。今年全市要新增基层工会组织200家以上,新增工会会员2万人以上。大力推进市、县区工业园区工会组建工作。以贯彻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为契机,开展“企业工会建设年”活动,创建“满意工会”,抓好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实现工会工作职工群众满意、企业经营者满意。

(四)把创建活动贯穿于帮扶困难全过程。

今年要重点为职工办好十件实事:一是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建设;二是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送温暖活动;三是深入实施“千户帮扶工程”;四是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会助学”活动;五是实施职工、外来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帮助职工和外来工解决看病难问题;六是开展工伤探视帮扶;七是实施特困救助帮扶;八是做好劳模管理、服务和解困帮扶工作;九是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外来工提供法律援助;十是开展对农民工送知识、送法律、送文化等活动。

(五)把创建活动贯穿于提高素质全过程。

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继续深入开展“送法上门”活动,今年将向职工送1万册法律法规书籍和资料。工业园区、厂矿、工地要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举办法律宣传咨询活动,举办各种法律知识培训班、讲座等,加强对职工的法制教育。

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培训工作,分期分批组织工会干部参加业务培训。积极推进把工会干部纳入市委党校干部培训工作。

以创建和谐企业为主要载体,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一要把创建活动与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今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唱响“劳动光荣、工人伟大”主旋律歌咏比赛;二要把创建活动与解决实际问题和思想问题结合起来,加强对职工群众的思想引导,引导职工通过合理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承担应尽的义务,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大力推进职工文化教育阵地建设。各地要创造条件,加大力度建立和完善职工文体活动中心,为职工提供文化、体育、娱乐为一体的硬件设施,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

四、进一步加强领导,为“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提供组织保障

要健全完善定期向党委汇报制度、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等源头参与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重视、职工参与、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会工作格局。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企业等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维护职工队伍稳定问题纳入党政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大力整合内外资源,完善维权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建立和完善互联互补互动、多层次的构建和谐企业的工作网络和机制,形成推进和谐创建工作的合力。

市“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配合、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各县区也要调整充实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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