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安府办发﹝2007)85号 |
|---|---|
| 颁布日期:2007-08-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建立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安府办发﹝2007)85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王廷恺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李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钱永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勇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锋市司法局副局长
郑玉和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德周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毛友泽市建设局副局长
罗庆华市交通局副局长
杨守望市经贸委总经济师
刘普建市公安局局长助理
郭镇钢市国资公司副总经理
曾晓虹市总工会副主席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钱永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明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同志为联络员。
二、联席会议职责
(一)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市人民政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和办公室人员参加。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不定期组织各成员或部分成员开展专题调研督促检查。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有关工作。
(四)作好信息通报和交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编辑《联席会议简报》报送相关领导,并发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五)对解决企业工资拖欠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六)各县(区)、管委会人民政府可比照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定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市劳动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研究制定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政策措施以及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的长效制度,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企业主管部门做好监管或所属企业解决拖欠工资的工作;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的执法监察,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纠正和处理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
市经贸局:负责解决市属企业的工资拖欠问题,落实督办责任,确保清欠进度。组织所监管的市属企业对拖欠工资情况开展调查和摸底,并督促其制定本企业的清欠工作计划,完善经营者业绩考核办法,将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和预防新欠纳入考核内容。
市公安局: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
市监察局:负责对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实施监察,对不执行有关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政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机关任命的企业负责人,严肃追究责任。
市司法局:负责支持、引导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为解决拖欠工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配合相关部门指导、督促拖欠工资的企业与劳动者签订还款协议,并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建立完善、便捷、高效的维权机制。
市财政局:负责研究改进全市企业内部收入分配的财务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变现和土地出让收益的管理,积极配合做好国有企业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的相关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完善国土企业土地收储和出让政策,做好国有企业土地的收储和出让工作,对企业急需通过转让土地解决工资历史拖欠的,优先将企业拟转土地纳入收储计划,及时实施土地收储和支付收储资金。
市建设局:负责继续做好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督,积极协同相关部门查处因拖欠工程款而造成拖欠工资的案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设工程非法转包分包现象,建立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严格执行建筑业企业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继续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督促建筑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研究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市交通局:负责协调、督促相关企业研究制定工资拖欠问题解决方案,落实督办责任,促进清欠工作顺利进行。
市国资公司:负责指导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按照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的有关规定,支持企业通过资产变现等方式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并依法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完善工资保证金等预防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
市总工会:负责督促、帮助企业加强工会建设,逐步提高企业工会组织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能力;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积极解决工资历史拖欠和预防产生新欠。切实做好职工思想工作,推动解决拖欠工资工作顺利实施,确保社会稳定。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