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和政务工作细则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和政务工作细则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定政办发[2008]95 |
|---|---|
| 颁布日期:2008-10-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定政办发[2008]95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和政务工作细则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站: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和《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工作细则》已经办公室室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作管理,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发挥好市政府办公室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查落实和政务服务等职能作用,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效率意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讲求效率,力争一流。
第三条市政府办公室各科室、中心、站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紧密配合,全力做好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能
第四条市政府办公室是市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对市政府负责。依照市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时了解掌握各部门、各县区的主要工作情况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动态,为市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2.根据市政府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工作部署,开展督促检查,重点督查市政府各项决定、决议、重要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3.负责处理市政府的日常事务和政务,协助市政府领导对部门之间、县区之间和市内外的工作进行联系协调,办理县区和部门请示市政府的有关事宜。
4.承担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长碰头会和市政府领导召集以及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的准备、协调和组织工作。
5.负责来往市政府的日常文电的处理,承办以市政府和办公室名义上报下达的各类文电,以及市政府领导重要报告、讲话的草拟、审核工作。
6.负责安排市政府领导的公务活动,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7.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和提案,做好收集整理和催办反馈工作,办理市长热线电话反映的各类问题。
8.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向市政府提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9.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市政府有关重要新闻。
10.负责政府法制、应急管理、政务公开、信访、接待方面的工作,管理市政府法制办、应急办、信访局、接待办、政务公开办和行政服务中心。
11.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等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市政府门户网、中国薯都网和政府专网的维护管理工作,以及政府视频会议室的管理服务工作。
13.负责搜集地方文史资料,编纂定西地区志、定西市综合年鉴、定西市志,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14.负责市政府机关财务、财产、车辆等管理和会务、接待等后勤服务工作,做好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及其遗属的管理服务工作。
15.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水、暖、电的供应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16.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办公部门的工作。
17.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条市政府办公室实行逐级负责制。
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就办公室工作向市政府和市长负责。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并就分管工作向秘书长负责。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并就分管工作向主任负责。
研究室、督查室、市地方志办公室及各驻外办事机构负责人全面主持各自工作,并就本机构的工作向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负责。
各科室、中心、站的科长、主任、站长在分管副秘书长或副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并就各自的工作向分管副秘书长或副主任负责。
各科室、中心、站的副科长、副主任、副站长和工作人员在科长、主任、站长的领导下工作,并就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向本科室、中心、站的科长、主任、站长负责。
第六条市政府秘书长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办公室主任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副秘书长、副主任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第七条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科室、中心、站的负责人按照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和形成维护办公室领导班子权威、服从和服务于工作大局、规范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
第三章议事决策
第八条市政府办公室要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工作的预见性、计划性和系统性,推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切实履行好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的职责。
第九条市政府办公室实行全体会议、秘书长主任会议、秘书长主任办公会议、室务会议和政务科室工作协调会议制度,讨论决定和安排部署有关事项。
第十条全体会议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研究室主任、副主任,督查室主任,市志办主任,后勤管理服务处处长,党总支书记和各科室、中心、站的所有人员组成。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
2.讨论、决定、部署和总结办公室重要工作;
3.通报办公室人事调整、年度考核、人员奖罚及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情况;
4.其他需办公室全体会议议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秘书长主任会议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组成,根据议题需要可由各科室、中心、站负责同志列席。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要任务是:
1.研究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落实措施;
2.听取和研究各科室、中心、站的工作;
3.研究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和其他重大事项;
4.研究决定办公室的人事调整、考核、奖惩等事项;
5.其他需秘书长、主任会议议定的事项。
第十二条秘书长主任办公会议由直接办理具体事项的人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要任务是根据秘书长、主任会议决定事项,及时对各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人和承办人。
第十三条室务会议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研究室主任、副主任,督查室主任,市志办主任,后勤管理服务处处长,党支部书记和各科室、中心、站的科长、主任、站长组成。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要任务是:
1.研究部署办公室有关工作;
2.研究议定办公室经费支出、购置、基建、维修等有关事项;
3.其他需室务会议决定的事项。
第十四条政务科室工作协调会议由分管政务工作的副秘书长或副主任和各政务科室全体人员、研究室、督查室科级以下人员组成,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
1.传达学习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交流通报各科室工作情况,提出需协调办理事项。
2.安排布置有关政务工作。
3.集体完成综合材料的起草和修改。
4.其它需工作协调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五条全体会议、秘书长主任会议和室务会议由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召集并主持,议题由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确定,会务工作由秘书科负责。
秘书长主任办公会议由秘书长、副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召集并主持,议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会务工作由相关科室负责。
政务科室工作协调会议由分管政务工作的副秘书长或副主任召集并主持,议题由召集人确定,会务工作由秘书科负责。
第十六条全体会议、秘书长主任会议、秘书长主任办公会议、室务会议和政务科室工作协调会议决定部署的事项,要按会议要求及时办理,并报告进展情况及工作效果。
第四章公文处理
第十七条市政府及办公室的公文处理,按《定西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九章公文审批制度”和《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工作细则》办理。
第十八条市政府办公室制作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甘肃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的规定。
第十九条秘书科、文档科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的收文处理工作,其他相关科室依据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催办等工作。
第二十条发文处理按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市政府办公室的各类文电、材料,按文电内容归口由相关科室起草、核稿、打印、校对、分发,由分管副秘书长、副主任审核。涉及重大问题的文电由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签署,一般性、常规性的文电按照分工由副秘书长、副主任签署。
第二十一条加强印章和介绍信管理。
使用市政府印章,除正常签发的文件外,须经市长、副市长或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批准;使用市政府办公室印章,除正常签发的文件、合同及协议文本用印外,其他用印须经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分管政务工作的副秘书长、副主任批准。严禁在空白纸张上加盖印章。
出具市政府介绍信,须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以上领导批准;出具市政府办公室介绍信,须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或分管政务工作的副秘书长、副主任批准。
第五章会务办理
第二十二条由市委、市政府共同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中央、省上在定西召开的各类会议,由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负总责,秘书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共同承办。
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碰头会和市长主持召开的各类会议,以及各类大型综合性接待,由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负总责,秘书科负责牵头,各科室配合,共同承办。市政府召开的各类专业会议和副市长召开的各类会议,以及各类一般性接待,由分管副秘书长、副主任负总责,由相关部门和相关科室承办。其他会议原则上由相关科室牵头办理。
第二十三条会议的通知、筹备、组织、记录和材料打印、分发以及接待工作的方案、名册、会场座次安排和汇报材料的起草、打印、分发等工作,按照归口负责的原则,由相关科室负责承办,领导讲话及汇报材料原则上由相关科室和领导秘书负责起草。
第二十四条会议报到、食宿安排、会场布置等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由行政科负责承办,其他科室配合。
第二十五条会议纪要由会议记录人撰写,会议决定事项由各分管副秘书长或副主任督办,按工作分工归口由相关科室办理,一般要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第二十六条市政府和办公室召开的各类会议,必须带头贯彻勤俭节约的要求,办公室领导审核或审定签发会议通知时必须遵循“必要、精简”的原则,对会议时间、参会对象和会议材料严格审查把关,力求节约支出。各类会议都应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等快捷、节俭的形式召开。
第六章作风纪律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自觉维护市政府的权威,积极主动地贯彻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市政府及办公室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有任何与市政府和办公室决策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第二十八条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每年对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品德、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评,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任用、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办公室要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密切关注国家、省上和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趋势,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改进工作作风。
第三十条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出差或休假,应事前向市长或常务副市长报告,批准后要安排好办公室工作。副秘书长、副主任出差或休假,应事前向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报告,批准后将时间、前往地点、联系方式等通知秘书科。各科室、中心、站的科长、主任、站长出差或休假时,应由本人事前向分管副秘书长、副主任报告,经批准后将有关联系方式通知秘书科;其它人员出差或休假时,应事前向科室、中心、站负责人报告。
第三十一条办公室各科室、中心、站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地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利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工作细则
为了进一步明确市政府办公室人员工作职责,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进政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甘肃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和《定西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的具体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收文办理
第一条收文是指办公室收到的各类文件、电报、信函、邮件、电话记录和其他材料。收文办理包括签收、登记、分发、拟办、传递、批办、承办、催办、查办等程序,力求做到及时、准确、高效、保密。
第二条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其办公厅的文件、工作通报等和内参(内参选编)、甘肃内参、经济决策参考等各种秘密级以上内部刊物收文,由文档科负责签收、启封、登记、分发、传递。其他各类收文由秘书科负责签收、启封、登记、分发、传递。
第三条秘书科、文档科对所有收文都要根据类别编号登记和传递。对没有办理要求的文件和内参(内参选编)、甘肃内参等内部刊物,贴传阅单传阅,并严格确定传阅人范围;对有具体办理要求的文件,贴公文处理单,呈送分管政务工作的副主任拟办后传递办理。所收群众的信访件,在信访登记簿中登记,呈分管政务工作副主任拟办后传递办理;署名呈送市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个人的,先直接呈送有关领导,待批示后再登记、交办。
第四条严格按公文规范要求签收和办理文件。秘书科内务秘书要严格把关,确保报送份数、文种、印制等符合规范,对不规范和不符合要求的,填写文件退回处理单退回原单位重报。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及其办公室抄送市政府及办公室的文件、工作通报等,由秘书科内务秘书拟办一份传阅后存查,其余的直接分送市长、各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各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各副主任和相关科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驻定各单位的请示类文件,要求报送5份,由秘书科内务秘书严格按规范要求签收,一份贴公文处理单呈送分管政务的副主任拟办,按拟办要求在一周内传递办理完毕后存档备查,其余用于按领导批示转办或提交有关会议。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驻定各单位的年度工作总结和安排、阶段性汇报材料、各类简报等,要求报送25份,由秘书科内务秘书拟办一份传阅后存查,其余的直接分送市长、各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各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各副主任和相关科室。
各类电报由秘书科内务秘书或政务值班人员签收,按拟办传递要求随到随传,按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并存档备查。
第五条文件传阅实行“树型”传递,由秘书科、文档科分别签收、转办,其他科室直送直退。文件传阅时,一般文电夹在“传阅卷”内,重要文电夹在“速阅卷”内,急办件夹在“急办件”文件类内,机密文电夹在“机密件”文件类内,同时要在传阅登记簿中进行登记,做到传送迅速,去向清楚。“机密件”由文档科传阅办理。
须市政府领导阅批的文件和秘书科负责的收文,由秘书科内务秘书整理放入相应文件柜,由领导秘书呈送领导阅批;文档科负责的收文,由文档科直接送领导秘书,领导秘书整理呈送领导阅批;上级政府及其部门下发的文件,一般先呈市政府市长阅批;下级政府上报的党委、请示类文件,一般先呈送分管副市长阅批。
须办公室领导阅批的文件,由秘书科、文档科内务秘书直接呈送。一般文件原则上每天上午、下午各呈送一次,急办件按要求随时呈送。
第六条市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的批示,属于文档科的收文由文档科负责办理,秘书科的收文由秘书科按批示要求办理,并按工作归口转交相关科室催办。信访件批示由秘书科内务秘书负责转交市信访局办理,并负责催办。领导批示办理一般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毕,最长不超过一周,急办件要求随批随办;办理结束后要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领导,并在收文处理单上填写办理结果。
第七条办公室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保密意识,遵守保密规定,对上级下发的各类机要文件、内部刊物、资料以及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各县区、各部门产生的密级文件,从收发、传阅、清退等各个环节都要认真登记、安全存放,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