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城建融资平台建设的意见》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文号:定政发[2007]72号
颁布日期:2007-09-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城建融资平台建设的意见》

(定政发[2007]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驻定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解决政府城建资金短缺问题,有效归集政府城建资金,盘活城市资产,整合城市资源,通过公司化和市场化运作方式拓宽城建融资渠道,实现政府资金的有效放大,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市级城建融资平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职能,理顺关系

定西市城投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公司)是市政府城市建设投融资主体和城市资源的经营主体,也是城市建设项目的主要项目法人。

城投公司的设立,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实行政事、政企分开,总揽而不包揽,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搞活城市经营的需要。受市政府委托,市城投公司主要履行以下职能:一是统一城建融资。争取项目资金,启动民间资金,包括向国家开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借贷城市建设资金。二是投资储备土地。城市规划区内的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土地全部由市城投公司统一投资储备。三是统一实施重点项目。对市区新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重点建设项目主要承担投资业主职责,组织实施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廉租房和其他房地产综合开发等项目。

为了进一步理顺建设各相关部门的关系,明确职责,更好地推动城市建设发展,一是市城投公司代表市政府投资储备土地。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城市规划局提出土地储备开发计划,提供土地宗地收购、管理成本,进行土地前期整理开发。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资源行政管理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年度土地储备、开发、供应计划;负责储备土地的审查、报批、征收等,并交付给市城投公司开发经营;依法管理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和政府收购;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及出让合同的签订。二是市区新城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由市城投公司统一实施,市城投公司主要承担项目业主职责。三是对政府授权的部分城市资产由市城投公司开发经营,力求保值增值,最大限度地实现城市资源开发效益。市建委行使城市建设行政管理职能,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城市建设计划;负责建设项目规划等前期手续的审批;负责对项目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质量、进度、造价等进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方面的工作。

二、完善机制,归集资金

市城投公司要按照“财政统管、专户储存、封闭运行”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资金归集力度。城市建设资金是市政府用于城市建设的专项资金,其归集范围是:(1)公司储备土地的经营收入。(2)公司通过综合开发上缴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规费。(3)公司上缴的各种税收留市级部分。(4)公司争取的城市建设专项资金。(5)公司的经营收入。(6)其他收入。以上收入主要用于:(1)支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2)偿还银行贷款本息。(3)拓展公司经营性业务和储备土地。其归集方式是:(1)在市会计核算中心设立市城投公司城建资金专户。(2)对已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土地出让收入,由执收单位直接缴入国库,再由市财政按照有关政策,扣除征收储备土地成本费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后,按预算拨付至城建资金专户。(3)对公司上缴的已纳入财政预算外管理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规费,由执收单位直接缴入财政非税收入专户,由市财政按综合预算安排拨付至城建资金专户。(4)属公司经营性收入的城市建设资金,经市财政核定后,直接拨入城建资金专户。(5)对公司上缴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收入,经财政、税务部门审核后,预算安排,全额列支用于城市建设。

城市建设资金的使用,要按照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结转使用的原则,由市城投公司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照工程进度,采用报帐制方式拨付使用。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建设资金的监管,严禁挤占、挪用。

三、面向市场,创新发展

市城投公司要积极面向市场求发展,根据自身条件,逐步拓展经营性业务,增强“自我造血”功能。一是要切实加大对新城区内土地的储备、开发力度,对市区新城区新建道路两侧的土地按城市总体规划,分期进行储备,对黄金地段要成片储备,确保每年储备土地存量在1000亩以上。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房地产综合开发力度,除受市政府委托承建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廉租房外,要积极主动地参与旧城区改造和经营性土地的公开出让活动,努力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三是要加大对市政府授权的其他城市资产的经营力度。市政府将根据实际,把部分城市资产授权市城投公司经营,市城投公司要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切实经营好城市资产。四是要作为项目法人,积极争取国家对市区城建项目的投资,同时要加大城建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利用现有城市资源,广纳社会民间资本,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切实保证政府资金在城市建设中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五是要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法人建设、治理结构建设、现金流建设和信用建设,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四、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理顺城市经营体制、搞活城市经营、加快城市发展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实施力度,恪尽职守,通力协作,尽快激活城市资源特别是土地资源,千方百计加快城市发展步伐。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督促检查,使各项工作尽快落实到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对县级城建融资平台的建设,可参照此意见执行。

二OO七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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