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果洛州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果洛州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果政办〔2008〕43号 |
|---|---|
| 颁布日期:2008-04-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果政办〔2008〕43号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果洛州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驻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州消防工作,强化目标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切实增强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州公安局消防支队研究制定了《果洛州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并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将《果洛州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果洛州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我州消防工作,强化目标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州政府制定如下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15分)
1、将消防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综合目标管理体系,逐级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健全州、县、乡镇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定期开展督察检查。2、州、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协调政府职能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3、积极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的贯彻落实,加强社会单位会查改火灾隐患、会处置初起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工作,提高社会单位自我防控火灾的能力。4、实行消防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将消防工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5、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实行责任倒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二、消防经费投入、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15分)
1、各级财政应将消防业务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保障能力逐步提高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水平,及时拨付消防业务经费,无挤占、挪用消防专项经费现象。
2、认真做好消防规划的执行工作。3、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提高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三、城镇社区消防建设和农牧区消防工作(10分)
1、将消防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内容。社区消防工作组织健全、制度落实,消防设施完善,消防安全检查按规定正常开展,消防宣传效果明显。2、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发展规划,加大农牧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3、落实消防分级管理制度,所有公安派出所按要求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四、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10分)
1、广泛开展消防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牧区、进家庭、进寺院的“六进”活动。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通报火灾案例。3、教育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科技、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和单位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工作内容。4、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有义务宣传消防知识。
五、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10分)
1、认真宣传贯彻国家五部委《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公通字〔2006〕59号)。2、县、乡镇政府应当根据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组织建立专职消防队、兼职消防队或志愿者消防队。
六、火灾隐患整改(20分)
1、认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依法严惩消防违法行为。
2、行政审批部门要将消防行政审批作为重要内容,严格源头管理,建立公安消防、监察、安全生产监管、建设、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3、完善落实重大火灾隐患公示、举报、挂牌督办等制度。
七、火灾事故(20分)
保持火灾形势基本稳定,凡发生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或两起以上(含两起)亡人火灾事故的县本年度消防工作认定为不达标。
州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对各县进行考核认定,并将考核认定结果报州政府。州政府对完成消防工作年度目标成绩突出的县政府予以表彰,对因工作不力未完成消防工作年度目标的予以通报批评。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