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汉政办发〔2008〕24号
颁布日期:2008-03-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汉政办发〔2008〕24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08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九日

2008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08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2008年工作总体部署,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创新政府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化解行政争议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为重点,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法律事务方面的参谋、顾问和助手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十七大对政府法制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坚定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根据《陕西省推进市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结合汉中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并抓好组织实施;认真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和县区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探索经济扩权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经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机制,配合组织并做好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加强对政府各部门和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指导,完善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开展“全市十大优秀执法人员”评选活动,弘扬先进执法典型。

二、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制。结合《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制定《汉中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以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培训工作为契机,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坚决杜绝违法主体和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案卷,建立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和报备工作。科学编制2008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方法,注重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内容具体明确、用语严密规范,杜绝违法内容和表述;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按照三级审查机制的要求,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查质量,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科学和可行;按照《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及时将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备;加大对已出台的违法规范性文件的纠错力度。

四、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案范围,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探索行政复议方式,积极实践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和听证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及效率。

五、切实抓好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培训工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纠正无证执法行为;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按照省、市行政执法证换证培训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县区、本部门的换证培训计划,确定培训人员,市政府法制办要抓好换证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并高质量完成市本级培训任务。

六、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和法制理论调研工作。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和合作,拓宽宣传载体,加大政府法制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法制环境;切实做好《汉中政府法制》的编辑工作,进一步扩大刊物影响面;深入开展全市政府法制理论研究,提高理论研究水平;按照《汉中市政府法制理论调研文章评选奖励办法》开展政府法制论文评选活动。

七、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法律顾问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重大信访、重大应急处理、政府签订合同的审查等工作;不断探索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法律服务方式和依法行政监督的新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决策和法治政府建设的作用;切实加强市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配套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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