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黄南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黄南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黄政办〔2008〕62号 |
|---|---|
| 颁布日期:2008-08-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黄南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黄政办〔2008〕62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黄南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试行)》(黄政办〔2008〕60号)有关规定(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我州实际,现就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程序
关于岗位设置程序,主要包括:一是各事业单位制定岗位设置方案;二是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三是各事业单位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四是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本单位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单位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并组织实施;五是各事业单位向同级人事部门上报岗位设置完成备案报表和工作总结(备案报表指黄政办〔2008〕60号文件附表4—8一式二份,同时上报电子版本文档)。
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程序
州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范本附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州人事局核准批复。
县(乡镇)所属各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主管部门、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审核汇总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州人事局核准批复。
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一经核准,将作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
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1、关于岗位设置的基数问题
事业单位原则上应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进行岗位设置。对因机构改革超编的事业单位,经人事部门确认后,可暂按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数进行岗位设置,超出编制设置的岗位要逐步核减。在未达到编制控制数额前,不得新进工作人员。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是指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机构编制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的人事管理程序进入事业单位,并已与事业单位建立正式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2、关于现聘职务或岗位问题
《黄南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试行)》(黄政办〔2008〕60号)第44条规定中的“现聘职务或岗位”,是指事业单位已纳入人事计划管理的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参加2006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资套改时的职务或岗位。为最大限度的照顾我州事业单位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经研究,现将2007年度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已聘任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并纳入“现聘职务或岗位”的范畴。
3、关于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任职问题
事业单位确需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任职的工作人员,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时,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一是该管理岗位是否确需专业技术背景;二是该管理岗位是否在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人员中选聘;三是该管理人员是否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是该管理人员是否确实完成了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同时符合这四条原则的,按照岗位管理权限经核准,可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任职,但须占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4、关于从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问题
事业单位在相应等级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确需从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经核准后方可聘用。对首次聘用到管理岗位的,一般聘用到十级职员岗位,最高不得超过九级职员岗位;对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必须符合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一般聘用到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岗位。
5、关于2006年7月1日之后到按规定时间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之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等级确定问题
对2006年7月1日之后到按规定时间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之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比照本单位同岗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岗位等级,重新计算退休费,并从本单位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下月起执行。不占本单位的岗位数量和岗位结构比例。
6、关于县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确定问题
县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未核定机构规格的或已核定机构规格为股级的,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一般不得超过九级职员岗位。
7、关于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条件、首次聘用时间界定问题
《实施方案》第15条中提到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条件应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必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被聘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五年以上——是指2006年6月30日前连续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五年以上,即参加2006年分配制度改革工资套改时聘期已满五年及其以上的人员。
8、关于提前离岗人员的岗位等级确定问题
在事业单位改革中,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已办理提前离岗(内退)手续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认定时,管理人员按离岗(内退)时所担任的职务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离岗(内退)时所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进入相应层级最低等级的岗位,工勤技能人员按离岗(内退)时所聘的工人技术等级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不占本单位的岗位数量和岗位结构比例。
9、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员退伍军人的岗位设置及待遇问题
对政策性超编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员退伍军人应以现有人员为基数进行岗位设置和聘用;军队转业干部在首次参加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时,应保留其与地方相应职务的工资待遇。
10、关于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问题
已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暂不进行岗位设置管理。对未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纳入《实施方案》进行岗位设置管理。
11、关于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富余人员的消化安置问题
岗位设置完成后,要按照核准的岗位数和设置的具体岗位,认真搞好岗位聘用工作。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结构比例,防止突击聘用人员,突击晋升职务。现有人员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和岗位数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步到位。现有人员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和岗位数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内。在未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之前,不得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数新聘人员。
12、关于带薪留职人员的问题
对已按《黄南州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留职领办创办农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和组织劳务输出的暂行办法》(黄办发〔2005〕28号)办理带薪留职期限未满的人员,仍按照有关政策和双方签订的带薪留职协议执行。带薪留职期满后,继续要求从事领办创办农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和组织劳务输出的,可按辞职办理,符合退休条件的,也可办理退休手续。自愿回单位工作的,由单位根据工作岗位和本人条件安排适当岗位竞争上岗。
13、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工资问题
事业单位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管理人员按本人明确的聘用岗位(任命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明确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工勤技能人员按本人明确聘用的岗位(技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新岗位工资按青人薪〔2007〕504号文件执行。
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事业单位新招聘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试用期满明确岗位后按所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14、关于岗位设置工作的监督管理
各级人事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令行禁止。对本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开始后,未经人事主管部门同意突击聘用的人员、聘用的职务,不予认可,并要严肃查处。今后对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人事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对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按人事管理权限对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四、其他事项
1、各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直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岗位设置组织实施工作。要定期及时向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进展情况。对不认真进行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
2、各部门、各单位对好的做法、经验要及时总结,报送书面材料,以利于推动整体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建立工作反馈机制,实施工作中如有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反映。
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人事局,联系电话:0973—8722188。
附件:《黄南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范本》。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一:黄南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范本(基本框架仅供参考)
黄南州XXXXXX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黄南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试行)》(黄政办〔2008〕60号),结合州编办下达的机构编制(州编办〔200年〕XX号)和工作实际情况,制定XXX单位(站、所、校)岗位设置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XXX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精简效能、以编定岗、按需设岗、按岗聘用、按岗取酬的原则;坚持人岗相宜、责权明确、对口补岗、能上能下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单位基本情况
1、工作职能:……。
2、人员结构:(现状)……。
四、岗位设置
(一)内设机构及名称
根据州编办下达的机构编制方案(州编办发〔200X〕XX号),编制数XX名,领导职数XX名(XXX、……),单位内设X个处(科)室,分别为XXX室、XXX、……。
(二)岗位类别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管理岗位不低于50%﹙或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70%,或工勤技能岗位不低于50%﹚的规定要求,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共XX个,其中:管理岗位X个,占%;专业技术岗位X个,占%;工勤岗位X个,占%。
(三)岗位等级设置
1、管理岗位X个。
⑴单位领导岗位X个,X级职员X个,其中:XX长、副XX长各X个。
⑵中层领导岗位X个,其中:X级职员X个,即:XXXX(岗位名称)、XXXX、XXXX……;X级X个,即:XXXX、XXXX、XXXX…..。
⑶一般管理岗位X个,其中:X级职员X个,XXXX(岗位名称),XXXX……。
2、专业技术岗位XX个。其中:高级岗X个,中级岗X个,初级岗X个。
3、工勤岗位X个,其中:技师岗X个,高级工岗XX个,即:XXXX(岗位名称)、XXXX、XXXX……;中级工XX个,即:XXXX(岗位名称)、XXXX、XXXX……;初级工XX个,即:XXXX(岗位名称)、XXXX、XXXX……。
五、岗位条件(仅供单位参考)
1.管理岗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并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五级、六级(或七级、八级)岗位为单位领导,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2、专业技术岗位:在具备岗位设置的基本任职条件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基本条件及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各岗位各级别在聘任时还应具有本岗位说明书所应具备的条件。
3、工勤技能岗位:三级、四级、五级岗位须通过市人事局工考办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试、考核,并具有本等级工作基本理论、岗位工作技能。
六、岗位聘任
岗位设置和管理方案批准后,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职责、任务、任职条件,按照国家、省、州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聘用工作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等级等事项
七、岗位补充
单位岗位因聘用人员退休、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原因出现人员空缺影响工作时,须通过主管部门向人事部门申报人员补充计划,人员补充要根据具体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在单位或本系统内部通过竞聘上岗和轮岗交流的方式调剂解决,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和现有人员状况,按照州人事局转发《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黄人专字〔2005〕19号)有关规定和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八、岗位设置变更
工作人员管理
事业单位根据单位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岗位设置需做调整的,按照《黄南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州XXXXXX(单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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