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决定

颁布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文号:令2002年第20号
颁布日期:2002-11-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2]第20号

(2002年10月3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2年11月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2]第20号公布)

经2002年10月31日省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予以废止,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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