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推进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献礼项目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钦政办〔2008〕16号
颁布日期:2008-01-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推进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献礼项目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08〕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推进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献礼项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十七日

钦州市推进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献礼项目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治区成立

50周年大庆献礼项目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15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向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献礼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向自治区50周年大庆献礼具体项目

(一)建成一批重大产业项目。金桂林浆纸项目化机浆车间2008年12月竣工投产;中国石油广西石化1000万吨炼油项目2008年12月常减压装置和公用工程竣工投产。

(二)建成一批利民惠民的大庆民心工程。钦州市职业教育中心实验楼及购置设备项目、钦州市技工学校实习教学大楼及设备购置项目和钦州市地震数字观测指挥中心项目等在大庆前竣工;钦州市乡镇动物防疫检疫、钦州市农村沼气工程、钦州市村级卫生室、钦州市乡镇文化站、钦州市村级道路和钦州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等民心工程2007年和2008年项目在大庆前建成投入使用。

二、大庆献礼项目实施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大庆献礼项目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市推进自治区50周年大庆项目领导小组,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50周年大庆献礼项目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直各项目主管部门“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对大庆献礼项目的实施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资金使用管理和目标实现负总责。要制定项目进度目标计划,把建设目标任务具体化,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做到任务到位、目标责任到位、行动到位。每一个大庆献礼项目都要落实跟踪服务联系人,做到每个项目都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大庆献礼项目按期建成。大庆项目没有按期完成的,市人民政府要对相关的县区政府(管委)和市直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自治区50周年大庆项目筹备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39号)要求,切实负起相关责任,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要依照职能,各负其责,加强协作,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快完成项目开工前各项手续审批工作。

大庆献礼项目实行分工负责制,发改部门要做好项目的审批、计划上报、协调、计划下达及执行检查;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筹集、拨付管理和资金使用的检查;国土资源、建规、环保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大庆项目的征地、规划选址、环境评价等方面的审批工作;教育、劳动保障、地震、交通、林业、卫生、文化、水产畜牧等项目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实施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凡各类涉及大庆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能减免的一律减免,不能减免的一律按下限执行。各有关部门“一把手”要把推进大庆项目建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凡涉及大庆项目的工作,都要按“特事特办、特事快办”的原则,主动沟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具体的献礼项目实施计划,指导大庆献礼项目建设,要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质量终身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大庆献礼项目的建设质量。

(三)加快推进大庆献礼项目实施进度

在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前,所有大庆献礼项目必须投产使用或基本完成。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好当前项目建设的黄金季节,及时解决献礼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推进大庆献礼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再次掀起项目建设新高潮。

(四)加强资金筹措,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向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汇报和衔接,争取尽可能多地落实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二是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积极落实配套资金优先支持大庆项目建设。三是有经营收益的项目可利用市场的办法筹措资金。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向银行推荐项目工作,为项目争取银行贷款铺路搭桥。同时要积极采用BT、BOT等新型引资方式,吸引多元投资主体参与建设。四是督促项目业主早做打算,预留下一阶段项目建设资金,保证不因自筹资金问题影响大庆献礼项目的实施。

(五)加强沟通督查,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上下左右之间的纵向横向联系和沟通,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确保献礼项目信息的准确畅通。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地对大庆献礼项目建设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施工安全、资金使用情况等,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六)加强宣传,营造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自治区50周年大庆重大意义和献礼项目的宣传力度,对每个大庆献礼项目都有要详细报道,并阶段性集中宣传报道。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认真制订宣传计划,开辟专栏,对大庆项目进行系列报道和宣传,让全市人民都关心50周年大庆,以实际行动支持大庆献礼项目建设,着力营造项目建设的浓厚氛围。宣传报道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实施。

附件:钦州市推进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献礼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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