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号:建城[2012]57号
颁布日期:2012-04-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

建城[2012]5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市政管委、水务局)、发展改革委,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加强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的指导,规范国家节水型城市管理,切实提高城市用水效率、改善城市水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对《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进行了再次修订,现将《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加大城市节水工作力度,并组织做好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复查和日常管理工作。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原《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建城[2006]140号)同时作废。

2012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延长至8月30日,对“获得省级节水型城市一年以上”的要求,暂不作为此次节水型城市的考核内容。

联系电话: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水务处010-58934352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节水处010-68505568

附件:1、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

2、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下载:1、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

http://www.mohurd.gov.cn/zcfg/jsbwj_0/jsbwjcsjs/201205/W020120518051101.pdf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