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制造产品认定申请受理结果的通报

颁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1-06-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再制造产品认定申请受理结果的通报

根据《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303号)、《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节〔2010〕192号),经审查,现就再制造产品认定申报材料受理结果和有关要求通报如下:

一、上海宝钢设备检修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名单见附件)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认定受理要求,予以受理。

二、请上述企业根据《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要求,积极配合认定单位开展文件审查、现场评审等工作。具体认定工作由方圆标志认证集团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承担。

三、其他申报单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的,请与方圆标志认证集团产品认证有限公司衔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洁

电话:010-88411888转512

传真:010-68437171

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予以受理企业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附件:

予以受理企业名单

上海宝钢设备检修有限公司

上海电科电机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瑞克液压油缸有限公司

陕西中大机械集团湖南中大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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