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现场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文号:厅函〔2015〕205号
颁布日期:2015-09-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现场会的通知

厅函〔2015〕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定于2015年9月23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现场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交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典型经验,现场考察武汉市典型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做法,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分管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监管处室负责人各1人;广东省佛山市安全监管局分管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监管科室负责人各1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政法司、规划司、统计司、监管一司、监管二司、监管三司、监管四司、人事司(宣教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教中心、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尘肺病防治基金会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各1人。

邀请中国安全生产报社、《中国安全生产》杂志社、《劳动保护》杂志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记者与会采访报道。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9月23日(星期三),会期1天。9月22日报到。

(二)地点:纽宾凯光谷国际酒店(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光谷六路十八号,联系人及电话:张娟,027-59251804、13995621829)。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9月15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分别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和湖北省安全监管局(联系人及电话:职业健康司,孙栋梁、刘新强,010-64463547、64463004<带传真>;湖北省安全监管局,邹勇、彭松力,027-87360088、87367082<传真>,15102758816、18942937380)。

(二)会议报到当天在武汉火车站和武汉天河机场安排有接站。需要接站的,请提前与湖北省安全监管局联系。自行前往的会议代表,从武汉火车站可乘坐地铁4号线转乘2号线至光谷广场站,在民族大道光谷广场乘913路公交车至光谷6路即到;从机场可乘坐机场大巴至傅家坡客运站,转728路公交车至民族大道光谷广场,乘913至光谷6路即到。

附件:会议代表回执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5330/2015/0906/257426/files_founder_2941724895/150946702.doc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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