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扬当选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表扬当选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5-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表扬当选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测办〔2014〕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教育是在全社会传播法治理念,普及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全社会测绘地理信息法治意识的重要举措。自2011年“六五”普法启动以来,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按照全国测绘地理信息“六五”普法规划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为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治氛围。
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近日,全国普法办组织开展了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工作,印发了《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普法办〔2014〕4号),对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测绘地理信息系统荣获先进单位1个、先进普法办1个、先进个人2名、先进工作者1名(名单附后)等荣誉。
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典型先进的引导、示范作用,在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再创佳绩。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不断开创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努力为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doc
http://files.sbsm.gov.cn/www/201405/20140512132818796.doc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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