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测绘单位委托无测绘资质单位开展地名要素征集有关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7-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测绘单位委托无测绘资质单位开展地名要素征集有关问题的批复

测办〔2013〕49号

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你局《关于测绘单位委托无测绘资质单位开展地名要素征集有关问题的请示》(晋测字〔2013〕1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条对测绘的定义,采集地名信息以及将地名标注在地图上的行为,属于测绘活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二条、二十四条的规定,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和业务范围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不得将测绘活动授权或委托给无测绘资质单位承担。否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二条、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不断健全地图市场监管协作工作机制,引导地图广告从业单位和个人恪守职业道德、守法诚信经营。对利用地图广告进行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活动的,要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予以相应处理。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2013年7月2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