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3-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的通知
国粮办人〔2014〕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根据全国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经研究,我们编制了《2014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表》(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计划安排
(一)理论知识全国统一考试
2014年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鉴定中心)将继续执行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一考试,分别于4月和9月各组织一次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制米工、制粉工、制油工、粮油竞价交易员等6个职业初、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考,具体安排见《2014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安排》(附件2)。
(二)技能操作考核
各单位按照《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程》自行组织实施。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辖区内培训机构和鉴定站作用,统筹安排培训鉴定工作,落实质量督导制度,加强鉴定质量管理,确保年度鉴定计划顺利完成。根据工作需要增加鉴定计划的单位,应在开展鉴定工作前1个月向鉴定中心提交申请。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企业的宣传,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开展培训鉴定,把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与企业内部考核有机结合,调动企业积极性,发挥企业在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
(三)各单位应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考务管理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采取送培训上门、送鉴定上门等方式开展培训鉴定工作,努力提供高效、规范、便利的服务,切实提高培训鉴定工作质量。
附件:1.2014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表
2.2014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安排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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