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召开2015年国家民委系统老干部工作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厅文号:民办发〔2015〕127号
颁布日期:2015-10-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召开2015年国家民委系统老干部工作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民办发〔2015〕127号

委机关有关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离退休干部“双先”表彰大会和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以及中组部关于深入开展“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主题活动要求,进一步推动国家民委系统老干部工作为党的事业、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增添正能量,不断提高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服务管理水平,经委领导批准,定于2015年11月在北京召开国家民委系统老干部工作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18日至20日

地点:中央民族干部学院。

二、参会人员

委属各单位分管老干部工作的负责同志,老干部工作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国家民委老龄办(政法司)、人事司、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机关服务局有关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会议经费

(一)会议费、食宿费由国家民委离退休干部局负担。

(二)参加会议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负担。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围绕开展“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的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效撰写会议交流材料,并于2015年11月6日前将交流材料电子版和参会人员报名表传送至国家民委离退休干部局综合处。

(二)请参加会议人员于2015年11月18日18时前到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北京市海淀区黑山扈甲21号)报到。

(三)联系人及电话

国家民委离退休干部局综合处:

陈秀峰010-66508851(兼传真)18311197811

庄重010-665089421581151226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老干部工作经验交流会名额分配表

2.老干部工作经验交流会报名表

http://www.seac.gov.cn/art/2015/10/22/art_144_240406.html

国家民委办公厅

2015年10月15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