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低聚果糖使用有关问题的复函

颁布单位: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8-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低聚果糖使用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卫办食品函〔2013〕118号

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

你协会《关于低聚果糖使用的请示》(中生发协〔2013〕1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低聚果糖是常用的食品配料,也是列入《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低聚果糖用于婴幼儿食品及调制乳粉,应当符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的规定。低聚果糖作为食品配料用于其他食品时,应当符合相应食品的标准。

专此函复。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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