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显陵纯德山碑、赦谕碑、纪瑞文碑、纯德山祭告文碑保护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意见
关于明显陵纯德山碑、赦谕碑、纪瑞文碑、纯德山祭告文碑保护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意见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办保函〔2015〕8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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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6-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明显陵纯德山碑、赦谕碑、纪瑞文碑、纯德山祭告文碑保护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意见
办保函〔2015〕878号
湖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报明显陵纯德山碑、赦谕碑、纪瑞文碑、纯德山祭告文碑保护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鄂文物〔2015〕9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方案未按照我局《关于明显陵纯德山碑、赦谕碑、纪瑞文碑、纯德山祭告文碑保护设施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5〕990号)的相关要求提供多个比选设计方案及开展复原依据研究,应认真研究我局立项批复的各项意见,补充完善设计方案。比选方案应包含非传统样式的保护设施设计。
二、细化历史研究和勘察测绘,补充碑亭的历史资料、图纸、照片等,补充记录石材材质及风化情况、现存环境、积水情况等。
三、石碑保护性设施的主要目的应着眼于对石碑本体及相关台基的保护,解决其界面搭接、排水、遮蔽自然因素影响(曝晒、雨雪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等问题,可不限于按原形制复建。补充对上述问题的详细对策说明及图示(如光照分析、景观影响模拟图等)。
四、复建依据研究应基于对现存各基址的详细勘察和分析,并应认真比对同等级文物做法,结合对文物本体及景观环境的保护,针对每一个石碑具体分析,有理有据地说明选型论证过程。复建方案应采用传统工艺和材料。
五、进一步规范文字说明和勘察设计图纸,补充详细平面图纸,补充图纸以说明保护设施与地形、景观的关系,核准各图纸名称、尺寸和做法标注,设计说明与设计图纸中碑亭建筑形制相互矛盾,应注意核实。
六、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及我局《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对方案进行补充、修改,经你局核准后,另行报批。
专此。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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