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86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关于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86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办保函〔2015〕78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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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5-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86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办保函〔2015〕784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冯远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特色文化古村落保护的监管的提案》(第4868号)已交由你部会同文化部、财政部、中央组织部和我局办理。现将我局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由于我国经历了长期的农耕社会,在传统村落中保存了大量的古民居、寺庙祠堂等各类文物建筑,这些文物建筑体现了村落的历史文化价值,也是村落文化的精华所在。据初步统计,全国现存的200多万个村落中,共分布有各类不可移动文物超过20万处,占全国文物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26%。其中,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万余处。安徽西递宏村、福建土楼、广东开平碉楼等村落被列入了《世界遗产名录》。
自2012年起,住建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共同推进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2014年,我局紧紧围绕传统村落整体保护的目标,立足自身职责,在第一、二批1561个中国传统村落范围内选取了270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下简称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开展整体保护利用工作,首批51个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项目已于当年5月正式启动。我局多次组织现场会,陆续发布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实施方案及乡土建筑保护利用导则,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做出工作部署和指导,强调既保持传统村落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又满足原住村民提升生活质量、改善居住条件的迫切要求。目前,首批51个村落均成立了县政府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了协调议事机构;绝大部分省份成立了专家工作组,部分村落设立了驻村专家;村落文物保护工程项目陆续开工。
2015年,我局将基本完成第一批51个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项目,抓出一批具有指导借鉴作用的示范案例,并启动第二批约100个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工作职责,统筹推进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工作,我局及地方文物部门将重点在技术、资金方面对传统村落中文物建筑的保护利用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同时将加大对破坏传统村落中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不可移动文物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传统村落中文物建筑的安全。此外,还将充分发挥当地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鼓励社会各方面资金参与其中,培养当地村民的自觉保护意识,依靠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做好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专业部门的技术指导,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项目力争在遗产保护、民生改善、环境整治、产业培育等方面结果实、出经验,成为文物保护利用的典型,并积极探索解决“空心村”和过度商业开发的症结问题。
专此。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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