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公布、废止部分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1-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号(关于公布、废止部分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执法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公布2014年商品归类决定(Ⅰ)(详见附件1)并废止部分已公布的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2)。
上述决定自2014年1月15日起执行。
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1.2014年公布商品归类决定(Ⅰ)
http://www.customs.gov.cn/Portals/0/2013gg/14公告2号fj1.doc
2.2014年废止商品归类决定
http://www.customs.gov.cn/Portals/0/2013gg/14公告2号fj2.doc
海关总署
2014年1月2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