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关于报送申请特案免税登记船舶材料的通知

颁布单位:交通运输部文号:厅水便〔2014〕9号
颁布日期:2014-02-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关于报送申请特案免税登记船舶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航运公司:

根据我部《关于在“十二五”期内继续实施中资方便旗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公告》(2011年第99号公告),请各有关航运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将申请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船舶清单(见附表)及有关资料,于2014年3月1日前通过挂号信件或邮政快(EMS)报送我部(水运局)。

联系人:王常男,电话:010-65292656,传真:010-65292648

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2014年2月12日

附表:申请特案免税登记政策船舶清单

抄送:中国船东协会

附表:

申请特案免税政策船舶清单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日期:

序号

中文船名

英文船名

建造完工日期

船龄

船型

载重吨

船籍

名义所有人

实际所有人

填表人:联系电话(手机):

填表说明:1、以上填表内容请务必与相关船舶证书核准无误,以避免因填报数据差错无法办理免税进口手续。2、“建造日期”以有关船级社签发的《入级证书》(“CLASSIFICATIONCERTIFICATE”)中载明的“建造日期”(“DateofBuild”)为准,载明“年、月”即可。3、“船龄”是指船舶自建造完工之日起至2007年7月1日的年限。4、“名义所有人”填写境外注册登记的船舶所有人名称。5、“船舶实际所有人”填写船舶回国登记所有人名称。6、请在“填表单位”处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