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第八批申请特案免税登记船舶材料的通知

颁布单位:交通运输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1-02-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报送第八批申请特案免税登记船舶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航运公司:

根据我部《关于延长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公告》(交通运输部2007年第19号公告),请各有关航运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将申请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船舶清单(见附表)及有关资料,于3月1日前通过挂号信件或邮政快递(EMS)报送我部(水运局)。

联系人:韩京伟,电话:010-65292656,传真:010-65292648

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交通部办公厅(章)

2011年2月17日

附表:申请特案免税登记政策船舶清单

抄送:中国船东协会

文档附件:

申请特案免税政策船舶清单.doc

http://www.moc.gov.cn/zhuzhan/zhengwugonggao/jiaotongbu/shuiluyunshu/201102/P02011022140558644317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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