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教育部文号:教社科厅函[2013]22号
颁布日期:2013-11-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与教材体系建设的意见》(教高〔2005〕6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1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建设,从2014年开始,中国社会科学院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从高等院校招收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的青年教职工,通过定向培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为高校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每年招收100名博士研究生,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进行学制为3年的培养,通过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后,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4年计划招收100名博士研究生,2014年春季入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是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各地各高校要充分重视,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青年教职工报名。

具体招生信息详见中国社会科学院网站(www.gscass.cn)。

教育部社科司联系人:刘成荫;联系电话:010-66097537。

教育部办公厅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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