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教育系统2013届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教育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2-09-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教育系统2013届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教学厅函[201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教育系统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精神,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教育系统就业,我部拟定于2012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举办“全国教育系统2013届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周”活动。为做好本次招聘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招聘周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主办、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和东北师范大学承办、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和全国高校毕业生教育人才专业市场协办。

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对待本次招聘活动,及时把通知精神传达给本行政区域内各教育单位。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汇总相关需求信息,并在11月20日前将需求信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送格式见附件)方式直接报送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各高校特别是师范类院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招聘周,积极宣传、组织和动员毕业生参与本次网上招聘活动。

三、招聘周期间,教育系统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与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将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新职业www.ncss.org.cn)和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www.dsjyw.net)上以统一页面免费发布,供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浏览查询和在线联系。毕业生可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或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上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四、为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加强信息交流,提高网上招聘效率和毕业生就业签约率,招聘周将使用东北高师视频就业网(http://v.dsjyw.net/)进行初试,从而实现远程招聘,教育系统各用人单位和高校要积极安排相关设备,为招、应聘人员提供方便。

五、为确保本次招聘周活动有序开展,维护用人单位与应届毕业生合法权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监督与管理,对参加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信息进行审核,杜绝出现虚假信息。

六、活动联系人

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赵国楗

电话:010-66097072

传真:010-66097332

E-mail:[email protected]

东北师范大学

联系人:邹云龙、孔洁珺

电话:0431-85098958、85098867

传真:0431-85098867

E-mail:[email protected]

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

联系人:代嫚

电话:010-66097183-600

传真:010-66097332

E-mail:[email protected]

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

联系人:孔洁珺

电话:0431-85098867、85098139

传真:0431-85098867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doc

2.用人单位招聘职位登记表.doc

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3265/201210/xxgk_143453.html

教育部办公厅

201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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