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民政部关于中国维吾尔古典文学和木卡姆学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 颁布单位:民政部 | 文号:民函〔2009〕93号 |
|---|---|
| 颁布日期:2009-04-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民政部关于中国维吾尔古典文学和木卡姆学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民函〔2009〕93号
中国维吾尔古典文学和木卡姆学会发起人:
你们关于成立中国维吾尔古典文学和木卡姆学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决定准予中国维吾尔古典文学和木卡姆学会成立登记。该会业务主管单位为文化部。
中国维吾尔古典文学和木卡姆学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照我部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保护、传承和弘扬维吾尔古典文学、木卡姆等文化遗产作出积极贡献。
学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部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学会的组织机构代码、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应及时报我部备案。
二○○九年四月二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