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意见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意见
| 颁布单位:农业部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意见
农办农[2013]17号
袁珅同志:
您申请公开“测土配施肥所依据的全国土壤测试数据,全国土壤N、P、K等各元素含量,全国各省市使用的配方肥料的种类以及肥料中各元素的比例”等信息的邮件收悉。经研究,认为土壤理化性状测试值是农业部门内部建立耕地土壤丰缺指标、农作物施肥指标体系和设计田块或区域肥料配方的原始数据,该数据要通过加工处理才能在农业生产中应用和对外公布。
目前,县级农业部门按照《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要求,开展了土壤样品采集、土壤数据测试、数据库建立和审核应用工作。通过分析汇总不同土壤测试数据和肥料效应田间试验数据,确定不同施肥单元、不同农作物优化施肥数量,基、追肥分配比例,施肥时期和施肥方法;摸清土壤养分校正系数、土壤供肥能力、不同农作物养分吸收量和肥料利用率等基本参数;构建作物施肥模型,划分施肥分区和设计肥料配方。同时,利用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开展县域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在此基础上,以取土化验、田间肥效试验、验证试验结果和作物目标产量为依据,综合土壤肥料、作物栽培、种子以及肥料生产工艺等方面专家的意见,制定肥料配方和科学施肥建议卡,供肥料企业按方生产供应配方肥和农民按卡施肥。
省级农业部门组织专家对县域肥料配方进行汇总、提炼和审定,对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相近相似的肥料配方进行归类合并,形成适应较大区域、较多作物的基肥“大配方”,便于肥料企业批量化生产供应。县级农业部门按照“大配方、小调整”的技术路线,根据作物基肥区域性“大配方”适当调整县域内作物的基肥、追肥方案,以满足农民多元化、个性化施肥需要。我部从2009年开始,在农业部信息网上陆续公布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肥料配方信息,每年组织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专家组按农时季节,制定并发布科学施肥指导意见。
2012年,我部为了进一步加强取土化验和植株测试数据、农户施肥情况调查数据、田间肥效试验示范数据及其汇总分析成果等数据信息管理,加快开发应用步伐,促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深入开展,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测土配方施肥数据管理与开发应用的通知》(农办农[2012]54号),明确测土配方施肥数据按照分级管理、逐级汇总的原则组织实施。我部汇总形成的测土配方施肥有关信息已在农业部信息网上进行了公布,若要了解这方面信息,请您在www.moa.gov.cn网址上查询。
特此函告。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4月8日
附件:
农办农〔2013〕17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ZZYGLS/201304/P020130415524869420705.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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