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工作经验交流会暨全国农机化系统办公室主任工作座谈会的预备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工作经验交流会暨全国农机化系统办公室主任工作座谈会的预备通知
| 颁布单位:农业部 | 文号:农办机[2009]33号 |
|---|---|
| 颁布日期:2009-08-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工作经验交流会暨全国农机化系统办公室主任工作座谈会的预备通知
农办机[2009]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中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中心)、农业部农机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中国农机安全报社:
为了全面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5年来的成效和经验,深入贯彻全国农业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机化政务信息、新闻宣传等项工作,经研究,定于今年9月份召开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工作经验交流会暨全国农机化系统办公室主任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交流各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5年来的成效和经验;
(二)总结交流各地近两年来开展农机化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工作的成效和经验;
(三)通报农机化政务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培训农机化政务信息员,研究讨论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改版方案;
(四)研讨如何当好一名办公室主任。
二、参加人员
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综合处处长)和农机化政务信息员各1人,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中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中心)、农业部农机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中国农机安全报社办公室主任,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有关负责人。
三、材料准备
请各参会单位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实施5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农办机[2009]19号)要求,认真总结落实法律所确定的各项规定、制度、要求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形成文字材料。
请各参会单位认真总结近两年来开展农机化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进一步加强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的打算,形成文字材料。
以上每份材料字数不超过5000字,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于8月31日前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政务信息报送系统”报送至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综合处,以汇编会议资料。
请各参会单位办公室主任(综合处处长)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如何当好一名办公室主任”的主题进行思考,提前撰写发言提纲。
请各参会单位的政务信息员对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的版式设计、栏目设置以及“政务信息报送系统”、“农机跨区作业信息直通车”等应用系统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发送至网站管理员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〇〇九年八月四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