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09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09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
| 颁布单位:农业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 | 文号:农办科【2009】50号 |
|---|---|
| 颁布日期:2009-08-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以下简称“阳光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对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加快农民转移就业,促进地方劳务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一是全球性经济危机尚未出现根本性转机,我国沿海发达地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速度加快,对农民外出就业择业造成的影响增大。二是广大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加快,吸纳农村劳动力能力增强。三是随着农业组织化、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农民从业人员内部职业分化明显,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迅速发展,机防、机耕、农村物流、农产品销售、村级动物防疫、乡村旅游休闲、农村建筑和装潢等一大批农村新兴职业不断涌现,迫切需要提高从业人员技能,加强后备人才培养,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四是随着国家对“三农”工作的日益重视,启动了一大批如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重大惠农项目,急需大批技能型人才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支撑。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引导农民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要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为落实中央新要求,适应发展新形势,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优化,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2009年阳光工程主要围绕农业和农村服务业、农产品加工等涉农工业、农村特色二三产业、农民创业和农村带头人等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围绕服务当地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在做好上述重点工作的同时,面向有外出就业意愿的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为做好2009年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配合国家在农业领域和农村地区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带头人培训,引导农民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农民就地就近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农业劳动力向农业产业延长链转移,由单纯外出务工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转变,由偏重服务城市发展向注重支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主要任务
2009年阳光工程仍以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为重点地区,全国安排培训任务300万人。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围绕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培训。主要是配合农机购置补贴、动物疫病防控、沼气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实施,重点培训在农村能源、农机操作与维修、植保、村级动物防疫、村镇建筑等领域从业的职业型农民。
(二)围绕农民合作社发展开展培训。重点培养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能带领农民合作致富的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以及能当家、善管理的合作社理财能手。
(三)开展农民创业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在全国16个省(市)以及黑龙江垦区,以外出务工返乡青年、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合作社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志于农村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为重点对象,以创业理念、创业技能、创业政策、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企业发展等为主要内容,加快培养一大批农村创业人才和农业种养大户。以农村两委负责人、大学生村官、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为对象,加快培养一大批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提高其支撑当地经济发展、辐射带动群众增收致富能力。
(四)围绕返乡农民工再就业开展培训。面向返乡农民工,围绕城镇就业市场和企业用工需求以及农业农村新兴岗位,以就业技能为重点,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培训工作,促进农民工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创业。
此外,对有外出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继续以基本法律法规、城市生活常识、权益保护、安全生产、艾滋病防治、防灾减灾等知识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引导性培训,帮助外出就业农民提高适应新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的能力,提高广大农民的综合素质。
三、补助标准和培训时间
中央补助资金对东、中、西部地区实行不同的补助标准。原则上按东部人均250元、中部人均360元、西部人均42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各地要进一步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大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投入,进一步提高培训补助标准。对不同培训专业的具体补助标准,各省(市、区)必须依据实际培训成本、培训时间实行差别补助。引导各地全面推广培训券制度,进一步规范培训券管理,保证财政资金让农民直接受益。
阳光工程培训时间原则上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自主确定,但一般不少于7天;农民创业培训不少于20天。
四、任务下达与组织实施
2009年阳光工程培训任务由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在参考过去各省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区域的人才需求情况,直接下达各省(见附表1)。
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河北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同)要根据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下达本省的任务,结合本省农村劳动力数量、各县工作情况、农民工返乡情况以及省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情况,制定本省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经省财政部门审定后,于10月10日前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各省要根据各县的实际需求和能力,尽快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县(农民创业培训工作由省农业行政部门直接组织实施,任务直接分解到培训机构);各县要根据省里下达的任务,结合当地实际,迅速开展培训机构认定工作,并将培训任务落实到具体机构和专业;具体培训工作由培训机构负责。
各地今年先期已开展的培训任务,按照以往阳光工程资金报账程序,经当地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由财政部门拨付培训补助资金。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站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加强对阳光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要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与合作,做好阳光工程与其他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的衔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细化政策措施,把任务落到实处。各级经管、种植、农机、兽医、乡企、渔业等部门以及村镇建设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本行业发展人才需求,积极配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阳光工程培训工作。各省要建立职责明确、分级负责的阳光工程管理机制,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加强农民培训工作的督导与检查。
(二)落实项目监管
各地要按照阳光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监管。进一步规范培训台帐(培训台帐见附表2),并将其作为项目管理和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结合当地实际,继续对培训任务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培训任务和资金向培训积极性高、培训能力强、培训质量好的职业学校或培训机构倾斜和集中,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高度重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大违纪违规问题查处力度。对于群众或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于查实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规范机构管理
各项目县要根据阳光工程新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新增加一批培训基地。要规范机构认定程序,适当控制培训机构数量,择优确定培训机构,促进培训任务和资金适度集中。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所属培训机构的管理,采取措施改善培训机构的培训条件,提高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加强对培训机构日常教学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抽查,督促培训机构积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切实保证培训质量。将各培训机构承担的培训任务、资金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地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农业部将根据今年新的工作要求,对阳光工程监管系统进行改版和升级,加强对培训学员和培训进展的信息管理,并将在全国项目工作启动后层层举办专门培训班。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通过阳光工程监管系统填报当地培训工作进展。各省须在2009年11月6日前将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分解汇总表(见附表3)、培训基地汇总表(见附表4)报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备案;在2009年10月10日前、2009年12月10日前分两次向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报送本省(市、区)2009年阳光工程工作进展情况(进展表见附表5)。
附表12009年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分配表
附表2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台账
附表3_____省(区、市)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分解汇总表
附表4_____年_____省(区、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汇总表
附表5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进展表
二○○九年九月日
附表1
2009年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分配表
(单位:人,万元)
序号
省份
示范性任务总数
农民创业
农机使用和维修
沼气工
村级动物防疫员
机防手
乡村旅游服务员
渔业船员
农村建筑工匠
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
其他
补助资金数
1
河北
170000
0
10000
0
7000
7000
300
0
6000
2700
137000
6120
2
山西
100000
400
2800
0
3000
3000
500
0
3000
5400
81900
3600
3
内蒙古
40000
0
2000
7000
2000
1000
200
0
5000
1800
21000
1680
4
辽宁
90000
1000
3600
2700
2000
5000
300
5000
1000
4500
64900
2250
5
吉林
140000
1600
4000
2600
3000
5000
300
0
2000
2700
118800
5040
6
黑龙江
140000
1800
4300
2000
3000
6000
300
0
3000
2700
116900
5040
7
江苏
100000
1000
3950
3600
2000
3000
500
5000
0
4500
76450
2500
8
浙江
40000
0
2400
1800
2000
2000
1000
3000
0
4500
23300
1000
9
安徽
160000
0
6700
2300
2000
4000
500
0
7000
3600
133900
5760
10
福建
40000
0
1350
0
2000
3000
500
3000
0
1800
28350
1000
11
江西
180000
0
2900
6100
5000
4000
500
0
4000
3600
153900
6480
12
山东
150000
1500
12800
6400
10000
6000
500
5000
0
5400
102400
3750
13
河南
270000
2000
10700
3600
15000
6000
1000
0
9000
4500
218200
9700
14
湖北
180000
3000
5200
4200
2000
6000
400
0
5000
3600
150600
6480
15
湖南
170000
800
5700
2600
4000
6000
1000
0
5000
3600
141300
6120
16
广东
40000
400
2600
4600
2000
4000
200
4000
0
1800
20400
1000
17
广西
80000
0
3300
2000
2000
4000
200
1000
2000
3600
61900
3360
18
海南
20000
0
600
2000
3000
1000
200
1000
400
900
10900
720
19
四川
210000
1000
4700
1900
10000
6000
800
0
8000
4500
173100
8820
20
重庆
180000
1000
2400
5000
5000
4000
500
0
5000
3600
153500
7560
21
贵州
100000
1400
2000
2400
2000
3000
500
0
4000
1800
82900
4200
22
云南
80000
0
2400
2800
2000
6000
500
0
5000
2700
58600
3360
23
西藏
20000
0
400
1500
1000
1000
100
0
2000
900
13100
840
24
陕西
80000
400
3200
13000
3000
4000
200
0
2000
3600
50600
3360
25
甘肃
50000
1800
2300
6000
2000
4000
100
0
2000
1800
30000
2100
26
青海
50000
400
600
0
2000
3000
500
0
2000
1800
39700
2100
27
宁夏
40000
0
1000
2900
1000
2000
200
0
2000
900
30000
1680
28
新疆
40000
0
4100
4000
1000
3000
200
0
3000
1800
22900
1680
29
黑龙江农垦
30000
500
2000
0
0
0
0
0
0
0
27500
1080
3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0000
0
0
0
0
1000
0
0
1000
0
8000
420
合计
3000000
20000
110000
93000
100000
113000
12000
27000
88400
84600
2352000
108800
附表2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台账
培训机构:(盖章)建帐时间:年月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培训专业
培训起止时间(天数)
学员签字
附表3
_____年_____省(区、市)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分解汇总表
序号
县(市、区)
培训类型
培训人数
阳光办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注:此表用Excel格式上报制表人:联系电话:制表日期:
附表4
年省(区、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汇总表
序号
县(市、区)
培训单位
培训专业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所属部门
注:此表须用excel格式上报制表人:联系电话:制表日期:
附表5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进展表
省____年____月
序号
项目
实施县
类型
培训
单位
合计
(人)
农民创业
农机手
沼气工
村级动物防疫员
机防手
乡村旅游服务员
渔业船员
农村建筑
工匠
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
其他
1
2
3
4
5
6
7
8
……
合计
注:此表用Excel格式上报制表人:联系电话:制表日期: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